【公安分局】夫妻投靠落户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问】夫妻投靠落户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公安分局】答:夫妻之间投靠落户的,申请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双方签字的申请书;
(二)《结婚证》;
(三)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四)迁入方居民身份证;
(五)合法稳定住所手续,其中迁入农村地区的,应提供农村不动产权属证书;
(六)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离婚的,还应提供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
【公安分局】夫妻投靠落户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问】夫妻投靠落户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公安分局】答:夫妻之间投靠落户的,申请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双方签字的申请书;
(二)《结婚证》;
(三)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四)迁入方居民身份证;
(五)合法稳定住所手续,其中迁入农村地区的,应提供农村不动产权属证书;
(六)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离婚的,还应提供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48289963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田路2号
网站标识码:5000000019 ICP备案号:渝ICP备05003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