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政法办】当事人被处以行政罚款后,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按时一次性全部缴纳罚款,可以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吗?
问:当事人被处以行政罚款后,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按时一次性全部缴纳罚款,可以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吗?
【党工委政法办】答:①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按时一次性全部缴纳罚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经济困难等证据。
②行政机关接到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制作《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
③行政机关审查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应当填写《审批表》,层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涉及罚款金额较大〔个人5000元以上(含本数),单位50000元以上(含本数)〕、延期或者分期缴纳期限较长(6个月以上)的,应当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后决定。
④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