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促进中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申报兑现流程?
【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申报兑现流程?
【投资促进中心】答:根据《万盛经开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在万盛经开区工业企业服务管理系统内申报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组织。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每年集中兑现的优惠政策,由投资促进中心负责,于每年6月30日前启动上一会计年度优惠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按照投资协议约定以月、季度、半年或某一经营指标达到一定标准兑现优惠政策的,由项目牵头单位按照相关约定组织申报;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形象进度予以兑现的优惠政策,由项目牵头单位依约适时组织申报。
(二)申报。企业通过“万盛经开区工业企业服务管理系统”自行申报,其申报兑现的优惠政策不得超出项目投资协议约定范围。项目牵头单位应及时通知、精心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三)受理。项目牵头单位应于企业完成网上申报程序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将该决定从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给企业。
(四)初审。项目牵头单位应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履约情况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初审,并提交初审的结论性意见。
(五)会审。由招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于收到项目牵头单位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等复核工作,并提交会审意见。
(六)报批。由招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自提交会审的结论性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情况整理汇总,提请管委会审批。
(七)拨付。由财政局负责,自管委会审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优惠政策资金拨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