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及解读库>政策咨询问答库>政策问答-部门>其他

【税务局】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日期:2022-11-25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2-11-25

【问】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税务局】答: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规定的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存量留抵税额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举例说明:某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时,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再无存量留抵税额。

(二)增量留抵税额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120-100);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20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