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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24-00038 [ 发文字号 ]万盛经开发〔2024〕8号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5-16 [ 发布日期 ]2024-06-12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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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12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24516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4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效防范事故灾害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除险固安为工作导向,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破解体制机制方面的难题、解决企业被动提升本质安全的问题,围绕突出一个中心目标、打造一个工作亮点、抓实三项核心业务、推进六项工作任务的1136总体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应急事业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中心目标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下达指标范围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自然灾害亡人责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一个工作亮点

1.推行333”工作策略,采用互动、互助、互联的方法,达到提升技术水平、提升本质安全、提升执法质效的目标。(责任单位:安委办,经济信息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应急局等有关单位)

(二)突出“统”字,强化综合统筹协调

2.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要求,结合党建统领“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标准,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加强人员、装备、车辆保障,满足基层救援队伍快速响应和先期处置需求。建强区、镇(街)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村(居)、网格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各镇街,安委办、减灾办,有关单位)

3.强化综合统筹协调。加大安委会总统筹力度,抓好工作安排部署、部门职责梳理,着力解决跨行业、跨区域等多跨协同问题以及存在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实施分类管理,发挥好专项办职能,强化各行业监管部门作用的发挥,牵头抓好行业安全监管。发挥减灾委和专项指挥部防灾减灾救灾牵头抓总作用,完善灾前递进式预报预警、灾中预警响应联动、灾后“点对点”指导恢复重建机制。(责任单位:安委办、减灾办,有关单位)

4.完善工作任务落实闭环机制。发挥安委办、减灾办督导作用,以问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建立专项工作、文件要求工作任务清单,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任务清单挂图作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督办和跟踪,确保移交问题能及时有效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安委办、减灾办)

(三)突出“防”字,强化事故灾害预防

5.持续深化双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区级、部门、镇街、企业四个层面定期研判,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重大变化时针对性开展研判。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或自然灾害防治责任的单位)

6.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信息化管理和指挥体系建设,强化城市安全风险动态监测和管控。建立完善城市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管控机制。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等“禁限控”目录,实施城市安全规划控制。(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应急局等有关单位)

7.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和隐患管控。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加强洪涝干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清单闭环管理。强化综合协调,严格落实1+7+N”会商研判机制,完善“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预警响应规范体系,严格按标准落实“断禁停撤疏”等熔断机制和队伍、装备物资的前置机制。落实“防汛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和“降雨三查”(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制度,及时排查管控风险隐患。强化紧急避险转移,完善多层次应急避难场所,增强抵御各类自然灾害能力。(责任单位:各镇街,规划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局、气象局等有关单位)

8.筑牢防灾减灾基础。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建设和冬春强基行动计划。实施“冬春强基”行动计划,实施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新建森林防火标准检查站和新建森林消防水池,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基本站。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智能升级成功对接“渝快政”、“渝快办”、“渝快哨”、应急广播等传输渠道。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山洪沟治理工程和2023年水毁修复项目。统筹资金安排,推进我区2024年年度避险搬迁工作。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五年行动,加快推进“三个一批”工程,逐步改善农村供水设施条件,推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常态化,抓好蓄水保水。(责任单位:各镇街,科技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农林局、水利局、应急局、气象局等有关单位)

(四)突出“救”字,强化应急指挥救援

9.完善现场指挥调度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完善区、镇(街)应急指挥部体系,健全现场指挥调度和应急救援机制,提升现场指挥调度和应急救援能力。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共享机制,规范突发事件报送流程,强化对各单位突发事件报送工作的指导,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突发事件信息,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信息倒灌。(责任单位:各镇街,应急局等有关单位)

10.实施应急预案修编和应急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各层级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研判和情景构建,优化现场处置方案。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各级各部门以及各救援力量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处置措施和要求,解决应急准备、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各镇街,安委会、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11.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和统筹,构建多元化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推动各级各类队伍联演联训,增强联动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加强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救援能力建设。加大对镇街综合救援队伍的帮扶指导和联演联训,提升镇街综合救援队伍能力。强化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和跨区域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各镇街,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

12.提升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加强全区应急物资装备统调机制建设,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开展物资、装备、设施等调查、盘点,及时补充缺口。落实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安全生产领域等特殊装备物资的保障准备。加强灾害事故“断网、断电、断路”等情况下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及培训、演练等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安委会、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13.强化救灾救助及灾后重建恢复。严格实施应急期救助、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保证救助资金及时、安全、准确、足额发放到户到人。明确区、镇两级救灾物资全链条闭环调拨使用管理机制,拓宽救灾物资储备渠道,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各镇街,应急局,安委会、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五)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14.夯实党政领导责任。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以重点行业领域、属地领导干部履职为重点,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要履职标准,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监督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责任单位:各镇街,安委会、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15.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属地监管以及自然灾害多跨协同机制,强化分级分类监管、上下协同、左右互通。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自然灾害“谁引发谁治理”以及业务相近原则,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强化监管部门履职尽责。(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16.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为基础强化一线岗位责任落实,以技术管理体系建设为核心强化总工程师制度。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强化挂牌履职,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公示牌,实行“多牌合一”,统一公示;在企业风险较大的场所部位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和责任人并挂牌公示。(责任单位:各镇街,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

(六)严格安全生产监管

17.抓专业服务能力。强化专家服务能力建设,监管部门、服务企业根据专家服务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定期更换服务质量不高的专家或专家团队,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强化专家服务作用发挥,以聘请专家服务为契机,进一步带动监管人员、企业相关人员专业能力提升。鼓励企业购买技术服务,推动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各镇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8.抓重点行业领域和小工程监管。坚持除险固安工作导向,聚焦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燃气、危化品、矿山、工贸、特种设备、旅游、城市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危险作业(受限空间、动火动焊等)、委外、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监管,紧盯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坍塌等安全风险,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各镇街,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

19.统筹监管与服务。优化监督管理、加强服务指导,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做好企业帮扶和指导工作。通过规范执法服务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推进“自查自报自改不处、不查不报不改重处”的重大隐患监管机制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各镇街,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

(七)实施数字应急建设

20.推进数字应急应用。贯彻落实数字重庆建设总体要求,依托全市数字化建设成果,加强数据归集和应用场景的推广应用。依托全市“数字应急”综合应用体系,推动风险管控、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和调查评估等全流程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责任单位:各镇街,安委会、减灾委有关单位)

21.推进重点应用场景建设。推进远程调度指挥数字化场景建设,建设灾情收集上报、现场视频覆盖、信息归纳汇总、及时信息传输、远程调度指挥于一体的数字化远程调度指挥体系。(责任单位:应急局,安委会、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22.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手段应用依托现有资源、平台,全面推进消防、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化品、矿山、工贸、燃气等行业领域智能监管建设,实现风险防控标准化、可视化、智能化。持续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测、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安装升级,加大“智慧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应用覆盖面,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安委会、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八)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23.全面提升群众安全素养。坚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五”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宣教活动。积极配合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申报活动,持续开展“最美应急人”评选。强化基层宣传阵地建设,依托大喇叭、宣传栏、道路边坡等宣传媒介,结合地区和气候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责任单位:各镇街,安委会、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24.强化舆情处置。强化舆情收集,实现突发事件报送与舆情信息的联动响应,确保能第一时间掌握基本信息,为后续舆情研判和处置提供支持。强化舆情处置,加强同网信办的沟通协调,及时采取统一口径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第一时间引导社会舆论。(责任单位:各镇街,党工委宣传部(网信办)、应急局,安委会、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25.提升培训质量。进一步强化全区应急干部的培训力度,对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内容开展培训,提升全区应急干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探索推行镇街、村(社区)、网格员综合防灾减灾培训。增强第三方培训机构的培训实效,指导第三方培训机构对不同培训对象开设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切实提升培训质量。(责任单位:党工委政法办、党工委党校、应急局)

26.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强化应急信息统筹力度,拓宽现有应急信息来源渠道,建立覆盖全区的应急信息收集网络和定期信息收集机制。整合现有应急信息收集渠道,建立集中统一的应急信息收集发布渠道。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镇街设立专门信息员,强化领导干部履职、监管执法检查、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面案例等有关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应急局,安委会、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九)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27.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坚持每月调度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经济处罚强度“三个强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严惩危险作业罪。(责任单位:各镇街,安委会、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28.严肃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和洪涝灾害、森林火灾等调查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典型事故灾害复盘机制,强化责任“回溯”和问题曝光。(责任单位:应急局,安委会、减灾委有关单位)

29.执行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规行为。落实诚信管理制度,构建“三个挂钩”(与经济效益、行政许可、企业信誉挂钩)激励约束机制,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企业实施警示曝光。(责任单位:应急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0完善基层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健全落实“管罚分离、相互配合”执法机制,推进基层执法改革工作,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建立完善执法人员交流培养和考核奖惩机制,落实执法容错纠错机制。落实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提高执法数字化水平,推进执法系统的应用普及。(责任单位:各镇街,党工委政法办、应急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强化问题清单报送

31.建立考评机制。将市对区考评指标纳入我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制定适合我区的安全清单考核机制。参照市级评分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评分细则,每季度对安全清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严格规划管控和产业安全准入,推动有利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落地实施。持续实施安全专项资金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资金保障

(二)强化激励约束。加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力度,实现季度动态督查考核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有机结合。加强对从事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受到“一票否决”的部门和单位,取消年度内各类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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