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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22-0050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林业 [ 成文日期 ]2022-08-10 [ 发布日期 ]2022-08-19 [ 体裁分类 ]公文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森林防火封山令

日期: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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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发〔202225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森林防火封山令

当前,连日持续高温,我区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极端天气下,为防止一切野外用火,隔离一切未经批准擅自进山车辆和人员,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22森林防火令》(万盛经开发202129号),结合我区森林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2022810—22日。

二、封山区域:汤家沟水库林区、狮子槽风景区、南天门风电场林区、九锅箐森林公园后山片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国家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和火情查处力度,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48271138119报警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228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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