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盛经开办发〔2021〕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国有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万盛经开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万盛经开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江津区中山古镇“6·4”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全区文物古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坚决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统筹规划、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工作原则,扎实开展全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摸清文物古建筑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彻底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督促落实文物古建筑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一建筑一策”整治工作方案,有序解决文物古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等火灾风险隐患,持续夯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基础。
三、组织领导
管委会成立万盛经开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副主任令狐昌海任组长,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李锦尚、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朱懿江任副组长,区经济信息局、区民宗侨台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管领导任成员,负责统筹开展全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经济信息局、区民宗侨台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承担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后,区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四、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全区6个文物古建筑(见附件)。
(二)主要内容:(1)保护规划编制和消防内容落实;(2)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及落实;(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4)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隙、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等存在的火灾隐患;(5)消防水源、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和运行;(6)电气线路敷设、电器产品使用管理以及火源、危险源的使用管理;(7)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运行;(8)相关人员消防宣传教育;(9)联勤联防、联户联防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10)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等其他工作。
五、任务分工
各镇街:负责组织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文物古建筑“一建筑一策”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方案,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经济信息局:负责指导文物古建筑用电用气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和供电、供气企业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民宗侨台办:负责对文物古建筑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并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制定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方案。
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能职责参与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文物古建筑改造和相关项目建设中,完善消防基础设施。
文化旅游局:负责对文物古建筑内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并督促文物保护单位制定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方案。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指导文物古建筑所在村(社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和完善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完善文物古建筑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灭火演练。
六、时间安排
2021年6—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经济信息局、民宗侨台办、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开展一次联合会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部门责任,迅速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该项工作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自查自改。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按照排查整治10项主要内容逐一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鼓励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自查情况及时上报区领导小组。该项工作于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
(三)排查督查。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成立检查组,分区、分片对辖区内文物古建筑逐一开展排查,排查情况及时报区领导小组。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督导组,对镇街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该项工作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
(四)集中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各镇街结合实际制定“一建筑一策”整改方案,妥善处置。对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等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砖木、草木结构等建筑耐火等级低,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配置不全,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力量建设不到位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由属地党委政府协调研究解决,并加强督查督办。对构成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的,由管委会挂牌督办。该项工作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五)巩固提升。各镇街在推进文物古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排查整治成效。各镇街总结形成排查整治工作报告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镇街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排查措施,切实摸清文物古建筑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特别是集中连片的砖木、草木结构建筑,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效果好。
(二)强化综合施策。各镇街要安排专项资金,因地制宜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购置符合交通状况和地理特点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将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技术防控手段纳入民生工程。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文物古建筑保护、建设、改造、创建和提升等工作中,将消防安全融入其中,给予相关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夯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基础。
(三)强化日常管理。各镇街要制定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推行标准化管理,并将消防安全管理达标情况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申请、保护规划等有机结合。要组织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养“明白人”,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水平。
(四)强化救援准备。各镇街要督促建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配齐必要装备器材,加强日常训练演练。消防救援机构要完善文物古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对辖区文物古建筑开展实地灭火演练;要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指挥调度和联勤联动,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五)强化督导问效。区领导小组将成立联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镇街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镇街和单位,进行约谈问责;对排查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全区6个文物古建筑
附件
全区6个文物古建筑
序号 |
文物名称 |
文物类别 |
具体位置 |
年代 |
级别 |
定级时间 |
公布文号 |
三普编号 |
备注 |
1 |
飞龙塔 |
古建筑 |
青年镇宝轮村白鹭垭 |
清 |
区级 |
1988年 |
桐区府发(1988) 120号 |
500110-0063 |
|
2 |
肖家大院 |
古建筑 |
青年镇新场街92号肖家大院 |
中华民国 |
区级 |
2013年 |
万盛经开发(2013) 80号 |
500110-0067 |
三普名:新场街肖家大院 |
3 |
四合头张家大院 |
古建筑 |
青年镇燕石村燕石社四合头 |
清 |
区级 |
2013年 |
万盛经开发(2013) 80号 |
500110-0068 |
|
4 |
汪石冥故居 |
古建筑 |
黑山镇鱼子村古墓坪社 |
清 |
区级 |
2013年 |
万盛经开发(2013) 80号 |
500110-0025 |
|
5 |
古佛寺 |
古建筑 |
万东镇榜上村大坪社 |
清 |
500110-0132 |
||||
6 |
东林寺白塔 |
古建筑 |
万东镇团结村庙湾社 |
清 |
区级 |
1988年 |
桐区府发(1988) 120号 |
500110-0118 |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