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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文字)

日期: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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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4-09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于近期印发实施。为便于公众了解,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国务院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明确“决策机关可以根据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重庆市公布的《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由决策机关办公室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管理权限,结合本级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经决策机关全体会议或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同级党委同意后执行”。

二、编制意义

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举措。其核心意义在于:清晰界定决策范围与权力边界,有效防止决策随意性;刚性约束决策程序,确保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环节落到实处,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信力;并为强化监督问责提供明确依据,从源头上防范决策风险,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三、编制过程

2025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62号),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并公布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管委会领导批示要求,管委会办公室20251231日,下发了《关于报送2026年度万盛经开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充分征求镇街、部门意见,根据目录编制指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办牵头编制了我区《目录(初稿)》。202633日,经再次征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目录(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目录(送审稿)》明确我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9项,其中,社会发展类决策2项、公共政策类决策3项、专项规划类决策4主要内容如下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万盛经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发展改革局

2026年2月

2

《万盛经开区“十五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26—2030年)》

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

3

《万盛经开区“十五五”社会发展规划(2026—2030年)》

发展改革局

2026年5月

4

《万盛经开区“十五五”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规划》

科技局

2026年6月

5

《万盛经开区“十五五”能源资源发展规划(2026—2030年)》

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

6

《万盛经开区“十五五”美丽万盛建设规划》

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

7

《万盛经开区“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物流发展规划》

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

8

《万盛经开区“十五五”打造渝南黔北开放高地规划(2026—2030年)》

商务局

2026年6月

9

《万盛经开区“十五五”应急管理规划(2026—2030年)》

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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