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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科技局关于《万盛经开区创新激励办法(修订)》政策解读(文字)

日期: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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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日,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发布了《万盛经开区创新激励办法(修订)》文件,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5年度万盛经开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中,区市场监管局抽查发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创新激励办法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241号)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20251127日,区市场监管局提请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25年第1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修订有关条款。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1226日,正式印发《万盛经开区创新激励办法(修订)》(万盛经开发〔202515号)并实施。

二、目的意义

《办法》的修订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提升万盛科技创新水平,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促进万盛高质量转型发展。通过该《办法》的实施,大力提升万盛科技创新水平,加快建设市级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断集聚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强力支撑万盛资源型城市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重庆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渝府办发〔202147号)《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重庆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渝府办发〔20214号)《万盛经开区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实施办法》(万盛经开委办发〔20222)等政策文件

四、主要内容

《万盛经开区创新激励办法(修订)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1-2条)主要明确了《办法》的出台目的、原则

(二)第二章激励对象和标准(3-11条)。分别对创新平台、孵化载体、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研发经费投入、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人才等方面进行支持。

(三)第三章申报和认定(12-13条)。主要明确了申报程序、时间和提交资料

(四)第四章激励资金和监督管理(14-16条)。主要明确了激励资金的用途及对获奖主体的科研诚信监督

(五)五章附则(17-18条)。明确《万盛经开区创新激励办法(修订)》实施时间。

五、适用对象

凡在万盛经开区内开展经营活动且具有独立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可适用本办法

六、注意事项

申报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二)万盛经开区创新激励申报审批表;

(三)相关认定文件或证书;

(四)企业提供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及B级以上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企业信用报告;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关键词

科技、支持创新平台研发知识产权人才科技企业成果转化

、新旧政策差异

优化后的2025年《办法》与2024年版在内容上有以下变化:《办法》一是第二章第三条“首次在万盛经开区内主持设立,并在万盛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启动资助。”修订为在万盛经开区内主持设立,并在万盛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启动资助。”二是第二章第三条“对注册地在万盛经开区辖区内,实际工作地在万盛经开区辖区外的科技研发机构,实行“一事一议”的激励机制。”整条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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