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体育竞赛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文字)
2025年2月5日,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发布了《万盛经开区体育竞赛奖励办法》(万盛经开发〔2025〕2 号)文件,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国家战略,全面提升我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激发运动员、教练员以及相关人员为区争光、为区添彩的积极性,根据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的通知》(渝体〔2023〕415号),结合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实际,对体育竞赛奖励办法进行了制定。
二、制定过程
对标(渝体〔2023〕415号)文件,结合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实际,进行了起草。《万盛经开区体育竞赛奖励办法(初稿)》于2024年8月21日,通过党政内网征求意见建议,收到财政局、残联、人力社保局3家单位反馈意见共计1条,采纳1条。于2024年10月8日至11月3日,在万盛公众信息网上向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于2024年11月26日,将《万盛经开区体育竞赛奖励办法(初稿)》报送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报送管委会办公室进行了完备性审核。《万盛经开区体育竞赛奖励办法(送审稿)》经2025年区管委会1第一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1月底报送管委会进行签字印发。
三、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送审稿)》由总则、奖励范围、奖励办法、监督检查和附则五个部分组成。
(一)总则。明确制定依据以及工作原则。
(二)奖励范围。结合地区竞技体育发展实际,参照《重庆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对奖励人员范围进行进一步明确。
(三)奖励办法。一是对代表万盛经开区参加市级、国家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前八名及在相应比赛破纪录的奖励标准进行明确。二是明确对教练员的奖励标准。三是明确对基层输送教练员的奖励标准。四是对明确代表我区参加市级及以上赛事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及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进行荣誉奖励进行明确。
(四)监督检查。明确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五)附则。明确比赛成绩的认定方式、奖励资金渠道、执行方式、实施时间。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体育竞赛奖励办法(试行)》(万盛经开体发〔2016〕38号)和《万盛经开区残疾人体育竞赛奖励办法》(万盛残工委〔2014〕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