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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文字)

日期: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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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保护范围是什么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是指供水小于一定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在1000人以下)的现用、备用和规划饮用水水源地。根据供水方式可分为联村、联片、单村、联户或单户等形式。

水源保护范围是指为了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在划定区域内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背景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体污染,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按照《关于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订了《万盛经开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三、《划定方案》的主要内容

《划定方案》主要明确了饮用水水源地名称、水源管理单位、供水范围、水源类型、服务规模、取水口经纬度和划定保护范围7个部分,涉及万盛经开区8个镇合计63个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

四、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范围管理要求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厕所、化粪池;(二)设立粪便、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站,堆放医疗垃圾,设立有毒有害化学品仓库、堆栈;(三)施用高残留、高毒农药;(四)从事规模畜禽养殖、网箱网栏养殖;(五)排放工业污水;(六)其他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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