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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文字)

日期: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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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医疗救助的保障对象是哪些?

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规定给予救助。对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根据实际给予一定救助。

对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 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12 级)残疾人员等其他困难人员,继续按《万盛经开区医疗救助办法》(万盛经开发〔201558 号)规定给予相应救助。

二、医疗救助对象由哪些部门认定?如何做到精准识别医疗救助对象?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由民政部门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由民政部门会同医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合理确定认定条件。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按上述救助对象类别给予相应救助。救助对象身份自被认定后,相关信息由认定部门及时上传报送,医保、民政、乡村振兴部门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为新增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添加享受待遇标识,确保及时纳入医疗救助保障。

三、如何做好医疗救助对象的综合保障?

一是分类资助参保。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档的,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按照90%给予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照70%给予定额资助;救助对象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二档的,统一按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给予资助。二是实施医疗费用救助。救助对象患特殊疾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或门诊治疗的费用,以及救助对象患特殊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一次性住院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3万元的费用,纳入医疗救助保障。

四、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有哪些?

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有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重症甲型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贫血、白血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焦虑症等26个病种。

五、较之前的政策有什么优化?

一是统一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支付比例。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按70%的比例救助,其他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救助比例60%。二是明确了封顶线。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年度限额为15万元/人,大额费用医疗救助年度限额为6万元。三是新增了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市内就医的救助对象,对个人单次医疗费(门诊或住院)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达到下列标准的,实行分类倾斜救助:特困人员自付超过2000元的,超过部分按70%的比例救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自付超过3000元的,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救助;低保边缘户、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自付超过5000元的,超过部分按50%的比例救助。根据本条规定享受的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人。符合条件人员享受重特大疾病倾斜救助后,还可按规定申请乡村振兴部门“一事一议”特殊救助。

六、具体报销流程是什么?怎么报销?

市内联网“一站式”报销流程: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大额)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报销倾斜救助报销。

报销举例:张阿姨,今年57岁,2023年参加居民医保一档,救助身份为民政特困供养人员,因患恶性肿瘤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医疗费共40000元,医保政策范围符合报销金额39600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9400元,大病保险报销13130元,医疗救助报销4949元,剩余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金额2121元。

本办法实施后,在经上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基础上,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金额扣除2000元起付线后,剩余部分按70%比例倾斜救助报销84.7元,张阿姨自付共计2037元。

《万盛经开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音频)


一图读懂-《万盛经开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8月11日起 万盛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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