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文字)

日期:2022-07-13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2-07-13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一是机构改革后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面临新形势,《预案》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在自然灾害救助方面的职责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予以完善。

二是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响应和救助工作。

三是市减灾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贯彻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加快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印发后的《预案》将有力指导各镇(街道)编制本级预案,尽快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预案体系。

二、主要内容

新修编的《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8部分,在整体框架上与新印发的《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保持一致。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一是结合上级自然灾害救助最新工作要求并结合区应急管理的工作思路,明确本预案编制目的。二是根据上位法律法规及新发布的《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丰富编制依据。三是综合考虑我区自然灾害实际情况,明确本预案适用范围。四是依据最新应急管理理念,规定预案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区级层面、镇级层面和现场层面。一是明确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二是确定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并明确职责。三是明确了不同等级自然灾害下现场指挥部及下设工作组职责。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根据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修订精神、机构改革要求及相关部门“三定”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灾害准备阶段的职责。

第四部分,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包括:灾情信息报告和灾情信息发布。明确区应急局、有关部门、镇街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以及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要求全区各级宣传、网信、文化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预警、灾情等应急信息发布工作。

第五部分,区级应急响应。包括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启动条件调整、响应终止。调整和更新区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区级统筹指导支持,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部门、各层级、各阶段的响应措施,增强《预案》的操作性。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和倒房重建救助。一是过渡期生活救助。明确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镇街评估灾区生活救助需求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下拨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组织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的绩效评估。二是冬春生活救助。指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为受灾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由区应急局会同镇街编制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方案,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安排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在冬春期间的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三是倒房重建救助。指灾情稳定后,由区应急局会同镇街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倒塌和严重损坏住房需重建台账,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制定资金补助方案,安排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用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和宣传和培训。提出进一步完善救灾装备、设备等要求,强调各类队伍的建设要求,指出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要求。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术语解释、预案演练、预案管理、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时间。明确了预案制定解释主体,以及制定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的要求。

三、新旧预案差异对比

2020版《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暂行)》(万盛减委〔20206号)相比,这次预案修订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以及组织指挥体系的变化,不再成立区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以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为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该预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结合本地实际,对应急响应条件进行修改,完善了应急响应工作措施,明确了启动响应批准权限和相应措施;新预案条理分明,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音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