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化学习教育,筑牢依法理财思想根基。一是强化靶向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进行集中研讨,交流发言4人次,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二是拓宽学习覆盖面。深化“学法+考试+旁听”长效机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5年法治理论考试,完成率100%,平均分达96分;3名干部参加2025年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顺利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举办财务管理素质提升培训班,覆盖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150余人次,重点培训财经法律法规、新会计法解读等专业知识,提升队伍依法理财能力;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参加全区集中普法活动,提升干部群众法律法规知晓率。
(二)健全法治保障,夯实依法理财基础。一是规范法律顾问管理。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代理民事诉讼、处理投诉质疑等工作,全年开展相关法制审核17件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6次,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财政决策和管理的专业化法治水平。二是深化“执法+监督”一体化建设。紧扣数字重庆“整体智治、多跨协同”建设要求,依托全市统一的“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平台,将财政执法与监督流程实质性嵌入,实现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依据等要素智能关联,全年通过数字平台开展行政检查156次,切实以数字赋能提升财政执法监督效能。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依法理财效能。一是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严格按照预算法定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70%左右;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常态化开展债务风险排查,全年未发生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二是强化财政监督。聚焦民生资金、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等专项整治;落实与纪检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协同机制,开展加强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专项整治、2025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财会监督行动,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聚焦财政预决算、重大政策、惠民资金发放等群众关切领域,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公开财政信息300余条,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深化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联合打非专班单位、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节假日、赶集日等关键节点,在老街、文化广场、国能天街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咨询台、分发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揭露非法集资骗局,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全年开展打非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198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覆盖群众2万余人次。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履行“四个亲自”核心职责。一是亲自统筹推进,牵头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推动法治建设融入财政中心工作。二是亲自抓关键引领,聚焦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等重点环节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财政法律法规,带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亲自把关重大事项,对重大决策、资金分配等关键涉法事项亲自过问、严格审核,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经得起检验。四是亲自督办问效,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科室和干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核心指标,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三、存在的不足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法治理论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学习不够深入,对新修订的财政法律法规钻研不够透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财政改革发展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财政法律法规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仍以传统模式为主,线上宣传形式单一,对财政热点政策的法治解读不够,群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理解度有待提升。三是法治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全局专职法治工作人员较少,缺乏具备专业法律资质的公职律师,面对日益复杂的财政涉法事务,法制审核、执法监督等工作力量不足。
四、2026年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深化法治理论武装,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强化系统性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加强实践锻炼,开展案例研讨,总结推广依法理财先进经验,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二)强化制度执行刚性,规范财政管理行为。对预算管理、资金监管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持续跟踪上级财税政策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级财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度体系与时俱进。
(三)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法治宣传效能。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矩阵,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财政政策问答等内容,结合打非宣传制作更多接地气、易传播的普法作品,提升财政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夯实法治保障基础。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强化公职律师培养,充实法治工作力量。主动对接上级财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争取业务指导和培训支持,提升全局法治工作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