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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25-0004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2-12 [ 发布日期 ]2025-02-12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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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万盛经开办发〔202419号)文件精神,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

一是局党组带头学。将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在20243次、第9次党组会专题学习,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二是统计干部跟进学。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举办统计微讲堂等,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三是组织基层集中学。举办镇街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把统计法律法规课程列入培训主要内容,全区10个镇街和平山园区共400多人次参加培训。

(二)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调查制度。对标国家统计制度规定的内容、范围、程序、方法和操作规程,开展统计调查、公布统计资料、发布统计数据。二是持续加强监测预警。针对定期统计报表,认真做好核算、工业、贸易、投资、房地产、建筑、服务业、工资等月度、季度经济指标运行实时监测,跟踪分析联网直报平台数据走势情况,对数据波动较大的企业及时开展核实查询、监测预警。三是及时撰写统计分析。各专业对上报总体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深入分析其趋势变化、结构变化,并全面梳理当前行业发展中存在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撰写多篇专业分析,为党工委、管委会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其中:《科技创新水平对重庆市低碳经济的影响研究》《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效果评价研究—以万盛经开区为例》分获重庆市统计系统优秀分析一等奖和二等奖

(三)分层分类法治宣传,提高统计普法精

动在党工委委员会和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全年共学习4次。向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发放《统计工作应知应会学习手册》,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提升统计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知晓率,全面提升法治观念,增强依法处理基层事务的能力。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认识统计法、走进统计法。(四)规范流程管理,深化执法监

格执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和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实现常规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执法检查与问题整改“回头看”一体推进。2024年对10“四上”企业及投资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来区延伸督察工作,协调指导11家规上工业企业及13项项目投资单位进行正确应对。同时,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办案、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使执法过程成为最生动的普法实践,力求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发挥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

续强化与组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贯通协作,落实信息沟通、会商研判、线索移送等机制。加强统计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积极配合党工委巡察办抽调,选派精干力量,参与对青年镇等单位开展巡察,重点巡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统计造假责任制情况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二、存在的不足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欠缺。个别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治工作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方面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强。

(二)普法宣传有效性不够。在各专业的数据核查工作和统计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个别单位、企业负责人不了解统计法,对违规干预统计数据填报的行为抵制不坚决。

三、下一步打算

(一)抓好统计法治宣传,提升普法工作质

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坚强后盾,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新修改《统计法》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及重要工作文件,不断提高企业及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牢数据质量根

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业务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实地调研和专业数据核查频度和力度,构建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纠正统计数据不实、错报漏报等问题,保障统计数据源头质量。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打造统计良好形

强对重点业务、重点调查对象的统计监督,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确保执法检查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树立统计法权威,构筑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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