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东林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4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践行为民宗旨
一是科学设置政务窗口,链接一站式服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按照市区有关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标准要求,共设10 个综合办事窗口,其中无差别综合办事窗口3个,通办窗口(跨区县通办、川渝通办、五省通办)1个。二是打造阳光政务窗,保障群众知情权。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发布权力责任清单,常态化推进重大公共政策等社会关注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回复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实现政府重大决策制定过程公开透明。三是数智便民服务,赋能美好生活。通过“渝快办”等政务平台推出就业、医疗、行政审批等群众公共信息服务栏目,依托电子政务,实行事项“一次告知、一次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变“多次跑”“来回跑”为“尽量数据跑”、“最多跑一次”。
(二)加强普法宣教,培育法治信仰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集中普法宣教活动14场,开展“法庭进社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12场次,悬挂宣传横幅200余条、标语1000余张,印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有效提高干群法律意识,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成功打造“法治长廊”2处、禁毒宣传教育基地1个,新增法治文化宣传墙24面,用好步行街禁毒景观灯(LOGO灯)播放法治宣传片,让普法宣传从单一走向多元,从静态迈向动态,切实将法治知识融入百姓生活场景;线上借助楼栋微信群等平台拓展传播广度,精心推广辖区符合辖区受众特点的系列普法短视频、实用技能,全方位提升法治宣教覆盖面与实效性。三是积极探索社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大力推进法治宣传警示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七进”工作。持续开展“莎姐守未”行动,充分发挥社区假期课堂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市民学校”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普法教育;通过院坝宣讲开展防诈知识宣传,推广“码上监督”,在小区楼栋张贴“马上举报”的海报,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营造群众监督良好氛围。
(三)纵深推进改革, 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压减权责清单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用力推进“减证便民”“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纵深推进“无事不扰”“综合查一次”“店小二服务”行动,减少政府行政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努力实现“管要管的住,放要放得活”。二是持续创新服务模式。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升级“渝快办”。通过渝快办、渝快码、互联网+督查等各类服务平台,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渝通办”;落实“川渝通办”事项,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三是千方百计助企纾困。持续开展“助力民企‘百千万’专项行动”,今年以来,街道领导干部走访市场主体160家,提供政策宣传、服务咨询、银企对接、协调落实等各类服务事项20项次,全年辖区市场主体新增227家,同比增长28.7%,前三季度辖区纳税主体个数及增速、纳税金额及增速等指标综合排名位列A档,稳岗位促新增就业633人。
(四)优化执法队伍,夯实法治根基
一是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线下学习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街道干部职工年度学法时间累计超过40个小时。组织全街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网上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者均合格。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提升街道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树立执法新形象。同时,强化数字化执法技能实训,不断向信息共享、指挥调度、实时监控、快速处置迈进,基本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合法有效。全年开展执法检查392次,作出行政处罚38件,均未收到投诉反映。四是创新执法方式。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教育警示、指导约谈等方式,提高执法的精确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坚持调解先行,高效化解矛盾
全街道共建立7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涵盖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邻里纠纷等各方面,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不断完善各项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联动工作机制,街道实行统一调度、科学分类,协调职能岗位、司法所、派出所共同参与,调解室协商,引导通过法律手段依法调解。今年,2024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44件次(访调对接38件次),调解成功率100%,切实筑牢全街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化解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2024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以身示范做表率,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岗位联络员、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板块、各社区协同推进的工作模式。二是结合中心组学习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2024年领导班子集体学法9次,开展专题法治讲座3次,以上率下,引导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党的法治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切实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三是将法治建设与党建、经济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依法规范政务管理,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四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年终个人述职报告。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法治政府相关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见效。
(二)坚持履职尽责促发展,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
一是按照工作事事亲自过原则,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和部署街道工作,快速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是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制定《东林街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标对表、落实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内容纳入科室、社区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结合街道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公开、街道网站安全管理等工作内容,督促指导班子成员加强分管领域依法行政、高效服务机制建设,有效推进街道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四是扎实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工作,通过现场体验,“零距离”了解办事企业和群众“堵痛难”问题,推动办事流程再优化、办事服务再提速、办事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再提升。
(三)坚持身体力行当先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一是在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中,党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内部监督,规范街道党工委议事流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到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二是注重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党内法规,积极参加网上法治理论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三是落实落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制定板块(岗位)及派驻机构的普法责任清单,坚持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原则,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通过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抓推进,为街道法治政务服务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街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成效明显,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保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还有差距,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通过整合资源进一步改进。二是思想理论学习还不深入。部分干部学法用法流于读过、知道等表面上,专业知识不足,在思想上缺乏深入思考,存在实用主义观点,即“与自己有关的法多学,与自己无关的法少学或不学”,还不满足“综合”行政执法的现实需要。三是法治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普法学习活动和教育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教育对象还可以进一步拓展。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突出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干部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观念 。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定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工作总体布局和绩效考核体系。
(二)进一步优化普法宣传。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紧抓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组织开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积极宣传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推进公民法治素养的提升。
(三)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核,确保决策合法合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街、居两级政(居)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四)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监督机制,确保执法公正、规范,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和公信力。
(五)进一步发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全面梳理执法清单,明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事项范围,制作详细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让执法人员清楚职责权限。同时建立协同机制,与区级部门、邻边镇街等建立高效协同执法机制,对于涉及多个领域、跨镇街复杂问题,采取联合行动,避免出现职责推诿的情况。
(六)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所共建”“邻里议站”“榕树下议事”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