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总结
按照《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万盛经开办发〔2022〕32号)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对标对表全面梳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在政务服务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扫码办”“渝快办”,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一是不断完善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逐步形成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二是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对我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配置要素,录入网审平台。截至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71项,其他办理类事项20项,未出现过办件超期情况。承诺时限压缩率、即办件比例、可全程网办率、平均跑动次数等均已达到既定目标,通过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依托“信用中国(重庆)”、“信用万盛”信息平台,贯彻落实重庆市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定期将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进行分类公示,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三、严格落实政策公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一)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等事项操作规范,在涉及卫生项目建设、队伍建设、大额资金开支等重大问题上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医疗机构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建设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法律保障作用,全年围绕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开展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6份,合同审查24份,办理案件3件。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一是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二是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2年开展了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不利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不利于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等专项清理工作,并按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升法治素养。一是积极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全面参加法治理论学习,并严格网上普法考试制度,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市卫生健康委普法目标任务和区普法办的相关要求,局机关政策法规科协调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积极组织参与“12.4”宪法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4.25”接种日、“5.29”会员活动日、服务百姓大型义诊等活动,对各专业法律法规进行宣讲;举办法制专题培训会,相关科室对《职业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生育政策、奖励扶助政策等,进行全面系统解读培训;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也定期开展卫生健康监督员和协管员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按时在信用中国(重庆)、区管委会官网进行公示。2022年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9条,8个专业执法检查全部执行全过程记录,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普通程序案件法制先行审核29件,并全部使用说理式文书。
(二)全面强化监督检查。2022年市级、国家随机抽查任务64家,任务完结率均为100%。开展卫生监督蓝盾行动等专项监督检查17个,共检查各类单位510家。全年建档单位日常监督检查1100余户次,监督抽检66户次,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12户36分。
(三)立体展示执法形象。2022年工作动态在《健康报》《重庆法制报》《万盛日报》等媒体正面宣传30余篇次,向《重庆卫生计生监督》报送论文等长篇素材3篇、动态等短篇素材9篇。
(四)群众满意度调查。2022年度执法工作群众满意度100%,全年行政处罚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执法工作未出现重大疏漏或严重错误,行政行为未被有关机关撤销、确认违法、责令限期履行或变更(或部分变更)。2022年执法工作继续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注重柔性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素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年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共7次;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认真抓好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落实和普法宣传工作;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及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治理能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22年共召开党委会27次。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法律保障作用,全年围绕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开展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6份,合同审查24份,办理案件3件。
六、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宣传的形式不够多样化;二是个别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还不够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七、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及目标举措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取长补短、创新求进,力争使系统依法执业、依法管理水平及人员法律素养有新的提升努力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有新突破。主要措施如下:
(一)继续组织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推进卫生行业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继续实施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提高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熟悉度和知晓率。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决策,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依法、科学和民主。
(三)继续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