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利局关于2023年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高度重视,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机制体制。水利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各司其责的工作责任制。全局25名执法人员依法持证上岗,并配备执法设施设备。二是强化法律保障。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重庆渝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对律师履职情况进行考评,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工作形式。
(二)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水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法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知识宣贯学习纳入年度学习重要内容。2023年,开展法律法规学习12次,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党组会学习1次,党员大会学习6次,职工大会学习3次。二是加强法制宣教。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知识竞赛,设立宣传咨询点,结合宣传展板、宣传标语、车载广播、宣传海报、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群众,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23年,共计发放节水宣传册及水法律法规宣传单3000余份、节水宣传环保袋300个,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
(三)健全体系,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排化解工作体系。成立水利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及时修订完善《水利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各级责任人责任。二是认真办理各类信访案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措施、强化推动,确保及时有效解决各类来信来电来访事件。2023年,共办理信访案件2件,无恶劣上访案件。三是深入群众接访下访。坚持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与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相结合,落实接访下访首办责任,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办结化解率。2023年,局主要领导累计接访下访24次,接访下访群众25人次;局分管领导接访下访40次,接访下访群众40人次。
(四)规范执法,提升水利行业监管效能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紧紧围绕简化审批流程和提高审批效率,行政审批工作完全杜绝了行政许可“厅外循环”现象。开展水利行业行政许可工作44项;其中: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9项、涉河建设洪水影响评价审批11项、水利工程初设1项,取水许可13项。二是强化执法协调联动。与区政法办、公安分局、中心法庭、中心检察室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水利局党组审议3次,组织会商3次、研讨案件2件、联合执法2次,检查巡查发现问题线索21条,甄别有效线索15条,立案查处3条。严格按照“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原则,严格水政执法。全年共查处水事违法行为17件,行政处罚4.46万元(其中立案查处3件,行政处罚3.3万元)。三是强化两费征缴。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规费。2023年两费累计入库662.03万元,其中水资源费337.6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24.42万元。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坚持带头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局中心组、职工大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二是强化工作推动。每月对本部门、本行业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高度重视关键节点、关键环节信访稳定矛盾专项排查化解工作,专题研究、部署落实。2023年,局主要领导专题研究行业风险工作、矛盾纠纷信访化解工作4次。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主要原因
一是加强法治宣教培训。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行政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培训教育。二是行政执法涉及点多、面广,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不够。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创新方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强部门执法沟通协调联动,健全完善执行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责任,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
进一步落实各级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三)持续发力,营造公平公正法治氛围
强化水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拓宽法治宣教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消除水利行业普法盲区死角,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