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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商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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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8-15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流通、粮食流通、农村经济工作、国内外投资、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提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研究拟定规范性文件。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贯彻落实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做好重要商品的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指导城乡商贸统筹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承担城乡商贸网络、市场体系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工作。负责区内、本区外出、外地来区举办的大型商贸会展和经贸活动的统筹协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的管理和粮食流通设施的建设管理。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承担经开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责任,负责经开区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负责经开区国内外投资、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考核奖惩和综合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商务系统的国内外投资工作;负责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商务局为经开区管委会组成部门,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经济贸易局、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粮食局牌子,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其合署办公,内设11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挂资产管理科牌子)、综合科、规划发展科、商贸流通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外经外贸科、供销经济管理科、电商科、招商科、粮食管理科;2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发展服务中心(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合作项目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283.60万元,支出总计3,283.6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35.20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起没有退休费收入和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103.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3.60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88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87万元,占28.42%;项目支出2,067.71万元,占71.5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95.01万元,较上年减少604.99万元,主要原因是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算2016-2017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产业〔2017〕367号)要求,上解市财政820万元。实际较上年增加215.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0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0万元,下降0.49%,主要原因是自2017年3月起,退休费纳入社保基金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9.71万元,增长127.55%,主要原因:一是城市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项目拆迁户团购房相关税费享受房交会政策;二是城市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三是百事达新汽车销售公司拆迁费用专项补助。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88.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79万元,增长24.57%,主要原因:一是城市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项目拆迁户团购房相关税费享受房交会政策;二是城市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4.69万元,增长111.79%,主要原因:一是城市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项目拆迁户团购房相关税费享受房交会政策;二是城市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三是百事达新汽车销售公司拆迁费用专项补助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8万元,占1.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9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百事达新汽车销售公司拆迁费用专项补助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7.81万元,占5.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81万元,主要原因是3月份起退休费纳入社保基金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04万元,占1.25%;城乡社区支出451.75万元,占15.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项目拆迁户团购房相关税费享受房交会政策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1.03万元,占74.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7.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城市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项目拆迁户团购房相关税费享受房交会政策,二是城市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住房保障支出22.98万元,占0.8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4.19万元,较上年增加88.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录用了人员,增加人员增加了资金;公用经费156.69万元,较上年减少57.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控支出,厉行节约,减少了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控支出,厉行节约,减少了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6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本年度没有公务车购置费。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01万元,主要用于商务执法车、应急用车的市内因公出行、商务执法、维稳、应急、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控支出,厉行节约,减少了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控支出,厉行节约,减少了经费支出。

4.公务接待费16.7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费用、渝洽会、上级部门等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未购置公务用车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共1,80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97元,车均维护费5.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出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原粮食局(企业)机关离退休专项经费)开支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57.77万元,下降26.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控支出,厉行节约,减少了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保供、商务执法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渝洽会、渝交会展位费及展厅设计制作费,购置办公设备电脑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7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快我区商贸服务业、供销合作经济和外经外贸的发展,适应我区实施全域旅游、全民健身战略,促进经济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资源型城市转型、建设美丽幸福现代的新型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商贸流通发展的意见》(万盛经开发〔2012〕38号)文件精神,2017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5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区级储备粮补助273万元。完成了国家、全市粮食安全的战略目标,保障了全区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粮食应急保障,保一方平安。

2、会展经费100万元。为更好地推介万盛,我局充分利用会展平台作用,吸引更多投资商来区投资,努力使参展企业获取更多商机,组织参加了“渝洽会”、“渝交会”、市级特色农产品交易会、夏季消费节展示会,开展万盛一镇一品地方特色菜评选等会展促销活动。

3、供销合作组织发展区级配套8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现代化,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我区恢复重建了4家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

4、全区农家乐星级评定,绿色饭店、钻级酒家和餐饮示范街的创建给予补助31万元。评定了市级星级农家乐7家、国家级绿色饭店2家、国家级钻石酒家1家,规范和促进了我区餐饮住宿业品牌建设及农家乐(乡村酒店)产业发展。

5、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能力提质增效15万元。为加快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产业化建设,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提升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引导带动能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扶持了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6、农资储备贷款贴息8万元。为做到淡储旺供,储备春耕农业生产用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保障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应需要,重庆市万盛区利民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万盛支行贷款130万元进行农资储备。

7、行业协会建设13万元。支持了3家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组织的发展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高度重视项目评价工作的领导,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促进了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对具体工作作了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

二是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充分认识和发挥自身预算绩效管理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监控工作。明确了各相关职能科室责任,确定专人,将项目绩效运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各相关职能科室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共同配合,促进绩效监控工作的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三是积极工作,稳步推进。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相关职能科室都能认真对待,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实际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认真做好绩效监控工作。

(三)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针对项目资金的投入、组织实施过程的管理和产出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

一年来,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9.1亿元,同比增长11%;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实现115.8亿元,同比增长16%;住宿和餐饮业营业收入实现12.1亿元,同比增长18%。进出口总额实现1.1亿元。实际利用区外资金6.254亿元;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完成6.28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1亿元,完成在地建筑业产值目标任务5.32亿元。供销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9.5亿元,利税实现68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到位900万元。

我区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商贸服务业蓬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带动和促进了全民创业就业、城乡统筹发展,群众安居乐业,商品供给充足,保障了农村生产资料的正常供给,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了万盛旅游经济快速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同时,为保障市场供应,切实履行“粮安工程”行政首长责任制,对商贸企业落实目标责任,签订责任书,确保商品供应,市场稳定,做好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应急保供工作。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建议

由于我区商贸流通总量不大、基础较差、服务功能不完善、拉动旅游产业不强、市场竞争力不优等问题,建议加大对我区商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商贸流通服务企业的品牌培育,激励总部经济来区投资注册,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引进名品名店、大型商业集团等商贸流通企业进驻我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71501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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