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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52001853L/2022-008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01 [ 发布日期 ] 2022-11-01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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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0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与监督,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的管理。

7.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

11.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管委会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4.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5.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7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就业和人才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档案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就业培训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9909.15万元,支出总计9909.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43.3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减少326.25万元;二是就业补助资金增加2092.01万元,“三支一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减少1878.72万元;三是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等民生支出增加2114.66万元;四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居民医保和就业补助支出减少4500万元;五是政府性基金安排医疗救助增加155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990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3.3万元、下降15.80%,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减少326.25万元;二是就业补助资金增加2572.01万元,“三支一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减少1878.72万元;三是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等民生支出增加2114.66万元;四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居民医保和就业补助支出减少4500万元;五是政府性基金安排医疗救助增加1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09.1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990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43.3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减少326.25万元;二是就业补助资金增加2092.01万元,“三支一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减少1878.72万元;三是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等民生支出增加2114.66万元;四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居民医保和就业补助支出减少4500万元;五是政府性基金安排医疗救助增加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02万元,占16.6%;项目支出8261.13万元,占83.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09.1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下降2343.3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减少326.25万元;二是就业补助资金增加2092.01万元,“三支一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减少1878.72万元;三是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等民生支出增加2114.66万元;四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居民医保和就业补助支出减少4500万元;五是政府性基金安排医疗救助增加1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5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1.7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减少326.25万元;二是就业补助资金增加2572.01万元,“三支一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减少1878.72万元;三是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等民生支出增加2114.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7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城乡医疗救助及就业补助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1.7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减少326.25万元;二是就业补助资金增加2092.01万元,“三支一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减少1878.72万元;三是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等民生支出增加2114.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7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城乡医疗救助及就业补助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57.64万元,占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4.99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促进就业补助、信产招工、农民工清欠专项等增加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039.92万元,占3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8.22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区级补助由财政决算,未纳入本单位填报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400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煤炭去产能困难职工医疗救助相关支出

(4)农林水支出659.6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0.48万元,下降29.84%,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人员减少补助,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追减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96.98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8.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7.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9.25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3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8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公用经费定额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水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45万元,下降96.6%,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居民医保和就业补助资金减少。本年支出15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45万元,下降96.6%,主要原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居民医保和就业补助资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2万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以实际发生费用列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以实际发生费用列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 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 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 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 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维修、过路过桥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3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2.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人员检查工作、其他区县人力社保局人员来区学习和交流所产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2万元,下降65.3%,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8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万盛经开区被选为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试点区县,且是重庆唯一试点区县,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28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5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老师中级职务沙坪坝评审工作联席会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26万元,下降98.1%,主要原因是培训补贴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8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公用经费定额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试点相关用品。 

(五)数据收舍差异情况说明。

由于数据四舍五入收舍,文字中数据与公开表格中数据、表格内部汇总数与分项数据、同一分项在不同表格之间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均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9909.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

徐涛

联系电话

48279462

自评总分

97.99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8843.23

1065.92

9909.15

100

10

10

当年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稳定和扩大就业。1. 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有效联动,搭平台、优服务、强协作,认真宣传落实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鼓励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多措并举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力争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00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2. 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助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深化“六个一”措施,全力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青年见习和就业促进计划。全力做好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按时兑现参保失业人员各项待遇。探索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用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加强新职业开发。3. 优化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加强岗位信息收集,做好重点产业、园区企业用工保障,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平台。深入推进创业促进行动,创新开展双创活动周、创业沙龙、创业讲座等活动,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00万元以上。组织开展第四届“渝创渝新·创汇万盛”创业创新大赛。加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培训8400人次以上。

二、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4. 稳妥推进社保改革。按照全国、全市统一部署,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重大改革事项的准备工作,有序落实医保保障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退休“中人”待遇复算工作。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征缴期职业年金基金账匹配工作。探索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积极探索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适时实施居民医保“两病”试点机构改革。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及救助、职工基本医疗险门诊共济保障、门诊特病管理等制度。继续抓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实施DRG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等医保付费制度。不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范围。5. 继续实施扩面征缴。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探索促进新业态、新行业就业人员参加社保,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参保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工伤保险“同舟计划”,确保全区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6. 严格基金监管。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强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核查,全年认证率保持在90%以上。持续整治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死亡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依法落实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政策。从严查处违规参保、挂靠参保、虚构劳动关系参保等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严格医保待遇审核,进一步规范医保医疗服务行为。抓好医保目录管理、长护保险试点扩围等工作。

三、激发人事人才活力。7. 培植人才“沃土”。积极参加“重庆英才”系列活动。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华绿生物、南桐技工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试点。加强博士后管理和服务,支持中镭科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转化科研成果。扶持南桐技工校等职教机构做大做强。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组织“巴渝工匠”杯、“盛人一筹”系列职业技能大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引导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继续服务基层。统筹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8. 强化人事激励。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制度改革,畅通职员晋升渠道。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机构优化后人员转隶、岗位设置等工作。开展第三届“三类人才”评选活动,及时兑现人才津贴。协调落实“重庆英才服务卡”等高层次人才待遇。组织实施万盛经开区“全域旅游”和“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按要求开展及时性表彰工作。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规范管理。继续做好职称评审工作。9. 规范收入分配。逐步提高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全年同比增长8.5%。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医疗卫生系统绩效工资分配。常态化开展规范津补贴监督检查。指导落实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四、巩固和谐劳动关系。10. 注重预防协调。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有序实施“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深化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联动。稳妥化解受新冠肺炎影响和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过程中的劳动关系纠纷。11. 提高仲裁效能。强化镇街、企业等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深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与司法机关的裁审衔接。全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95%以上,力争终局裁决率50%以上。12. 强化劳动监察执法。以根治欠薪“强化执法年”为主题统筹抓好全区治欠保支工作。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镇街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有效落实“一金三制”管理制度。用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主动防范欠薪风险,及时有效处置欠薪问题。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专项行动,继续加大欠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进一步夯实农民工工资“不敢欠”、“不能欠”、“不愿欠”的工作氛围。修订完善《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应急周转金管理。

五、 深化川渝人社合作。13加强对接协作。围绕川渝人社合作重大项目,谋划人才发展、就业服务、社保互通、维权协作等具体合作任务清单。落地第一批24项“跨省通办”事项。拓展与泸县人社局、彭州医保局合作深度。 14. 推进就业协同。深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共享共通,促进劳动力有组织的异地转移就业。加强周边区县用工招聘信息交流与对接,联合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5. 深化人才联动。加强专家服务协作,建立专技人才资证互认制度,推进专技人才继续教育合作。联合举办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共育共建高技能人才队伍。16.落实社保互认。推进社保、医保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建立社保、医保协同互认机制。推进社保卡异地办理服务,提升两地社保卡一体化便民服务功效。17.强化维权合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作办案力度。探索建立川渝人社合作区县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18.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认真执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便民惠企、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落实落地。对标对表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深入运用人力社保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评估结果。主动走访服务民营企业。

七、助力乡村振兴。19.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好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培育壮大“三乡人才”队伍。落实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大力吸引返乡人才,选派入乡人才。实施农村本土人才培养计划。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巩固社保、医保参保资助政策效果。

八、升级政务服务能力。20. 提档信息化水平。围绕“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目标,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进人社全业务流程再造重塑和经办数字化转型。建设“智慧人社”一体化综合服务与大数据应用平台。拓宽电子社保卡“一卡通”应用功能。继续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21. 提升业务经办能力。积极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科学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推进“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满意办”四办服务。启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适时组织技能练兵比武。常态化开展调研暗访、人社局长走流程活动。探索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难题,力争优化7类涉老高频服务事项和20项具体任务。22. 提质基础工作。高质量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牵头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改革专项小组改革任务。科学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深化法治人社建设。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新闻信息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统筹做好人社领域重大风险防控。依法分类处置信访矛盾纠纷。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坚持“人”“物”同防,细化防疫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大厅人传人、物传人的风险隐患。

九、加强党的建设。23.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执行好党内法规。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24. 加强组织建设。围绕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高标准打造窗口服务队伍。规范化开展“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年发展党员3名。加强非公组织党的建设。25.加强纪律和行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拓展“以案四说”,全面推进“以案四改”。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力社保行风建设。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四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1. 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有效联动,搭平台、优服务、强协作,认真宣传落实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鼓励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多措并举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力争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717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2. 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助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深化“六个一”措施,全力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青年见习和就业促进计划。全力做好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按时兑现参保失业人员各项待遇。探索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用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加强新职业开发。3. 优化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加强岗位信息收集,做好重点产业、园区企业用工保障,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平台。深入推进创业促进行动,创新开展双创活动周、创业沙龙、创业讲座等活动,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798万元。组织开展第四届“渝创渝新·创汇万盛”创业创新大赛。加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培训8881人次。

二、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4.完成征地安置对象参保缴费、遗属待遇领取、个人参保缴费等政策调整,有序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持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成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退休并领待的“中人”复算,批量复算60人,单个复算34人,累计补发养老金306.39万元,累计补发职业年金56.97万元。完成2014年至2019年有企业工作经历人员134号文二次复算53人,补发养老金60万元,职业年金4.41万元。完成79人二次复算后实际缴费年限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退个人账户本息65.11万元。启动原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工作,已完成98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准备期职业年金清缴记实工作。实缴职业年金欠费6077万元,2020年11月前退休人员及其他特殊人群全部缴费记实,区级全额供款单位正常参保职工个人部分记实,区内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全部记实。5.2021年全区养老保险参保22.5万人,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继续巩固在95%以上。继续实施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工伤保险参保63159人。巩固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区1472名脱贫人口享受参保资助10.4万元,实现应保尽保。持续做好困难群体参保工作,全区10235名困难群体享受养老保险参保代缴,参保率达99.91 %。6.开展挂靠参保、违规补缴、重复领待、死亡冒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待等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工伤定点医院现场检查12次,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违规费用2.4万元,处违约金5.2万元。启动风险排查,核实疑点数据5676条,自查整改问题8个,全覆盖现场检查镇街2轮。多形式强化生存认证宣传,全年完成资格认证和信息采集80642人,全年认证率保持96.33%。

三、激发人事人才活力。7. 培植人才“沃土”。积极参加“重庆英才”系列活动。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华绿生物、南桐技工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试点。加强博士后管理和服务,支持中镭科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转化科研成果。扶持南桐技工校等职教机构做大做强。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组织“巴渝工匠”杯、“盛人一筹”系列职业技能大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引导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继续服务基层。统筹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8. 强化人事激励。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制度改革,畅通职员晋升渠道。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机构优化后人员转隶、岗位设置等工作。开展第三届“三类人才”评选活动,及时兑现人才津贴。协调落实“重庆英才服务卡”等高层次人才待遇。组织实施万盛经开区“全域旅游”和“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按要求开展及时性表彰工作。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规范管理。继续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9. 规范收入分配。逐步提高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全年同比增长8.4%。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医疗卫生系统绩效工资分配。常巩固和谐劳动关系。

四、巩固和谐劳动关系。10. 注重预防协调。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有序实施“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深化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联动。稳妥化解受新冠肺炎影响和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过程中的劳动关系纠纷。11. 提高仲裁效能。强化镇街、企业等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深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与司法机关的裁审衔接。全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97.8%,终局裁决率52.4%。12. 强化劳动监察执法。以根治欠薪“强化执法年”为主题统筹抓好全区治欠保支工作。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镇街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有效落实“一金三制”管理制度。用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主动防范欠薪风险,及时有效处置欠薪问题。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专项行动,继续加大欠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进一步夯实农民工工资“不敢欠”、“不能欠”、“不愿欠”的工作氛围。修订完善《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应急周转金管理。

五、深化川渝人社合作。13. 加强对接协作。围绕川渝人社合作重大项目,谋划人才发展、就业服务、社保互通、维权协作等具体合作任务清单。落地第一批24项“跨省通办”事项。拓展与泸县人社局、彭州医保局合作深度。14. 推进就业协同。深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共享共通,促进劳动力有组织的异地转移就业。加强周边区县用工招聘信息交流与对接,联合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5. 深化人才联动。加强专家服务协作,建立专技人才资证互认制度,推进专技人才继续教育合作。联合举办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共育共建高技能人才队伍。16. 落实社保互认。推进社保、医保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建立社保、医保协同互认机制。推进社保卡异地办理服务,提升两地社保卡一体化便民服务功效。17. 强化维权合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作办案力度。探索建立川渝人社合作区县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18.严格落实惠民助企优惠政策。圆满完成小微企业困难企业社保缴费优惠政策,新纳入小微企业179个,累计1221个,新纳入困难企业181个,累计1058个享受优惠政策,全年降费6891 万元(含医保),2015年以来累计降费超6亿元。完成2021年度工伤保险费率浮动,上浮114家,下浮968家,全年减缴工伤保险费200余万元。失业保险普降费率实现降费2572万元,全年降费2918万元。

七、助力乡村振兴。19.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好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培育壮大“三乡人才”队伍。落实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大力吸引返乡人才,选派入乡人才。实施农村本土人才培养计划。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巩固社保、医保参保资助政策效果。

八、升级政务服务能力。20. 提档信息化水平。围绕“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目标,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进人社全业务流程再造重塑和经办数字化转型。建设“智慧人社”一体化综合服务与大数据应用平台。拓宽电子社保卡“一卡通”应用功能。继续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21. 提升业务经办能力。积极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科学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推进“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满意办”四办服务。启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适时组织技能练兵比武。常态化开展调研暗访、人社局长走流程活动。探索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难题,优化7类涉老高频服务事项和20项具体任务。22. 提质基础工作。高质量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牵头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改革专项小组改革任务。科学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深化法治人社建设。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新闻信息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统筹做好人社领域重大风险防控。依法分类处置信访矛盾纠纷。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坚持“人”“物”同防,细化防疫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大厅人传人、物传人的风险隐患。

九、加强党的建设。23.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执行好党内法规。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24. 加强组织建设。围绕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高标准打造窗口服务队伍。规范化开展“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年发展党员3名。加强非公组织党的建设。25. 加强纪律和行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拓展“以案四说”,全面推进“以案四改”。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力社保行风建设。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四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绩效
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权重

是否
调整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1

年初指标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

4500

2

5717

2

2

年初指标

城镇调查失业率

5.5左右

1.5

市统计局要求区县统计局不得对外公布结果,应有市调查总队公布

1.5

3

年初指标

宣传落实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及时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4

年初指标

鼓励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就业。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5

年初指标

巩固就业扶贫成果,确保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6

年初指标

深化“六个一”措施,全力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7

年初指标

新增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7

1

21

1

8

年初指标

新增就业见习人员

150

0.5

196

0.5

9

年初指标

完成能源集团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属地就业安置

1600

1

2157

1

10

年初指标

全力做好区属淘汰煤炭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就业安置工作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11

年初指标

按时兑现参保失业人员各项待遇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12

年初指标

用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13

年初指标

全力保障重点产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14

年初指标

组织开展好“就业援助月”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15

年初指标

深入推进创业促进行动,创新开展双创活动周、创业沙龙、创业讲座等活动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16

年初指标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3500

万元

2

3798

2

17

年初指标

组织开展第四届“渝创渝新·创汇万盛”创业创新大赛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18

年初指标

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培训

3300

1

8881

1

19

年初指标

按照全国、全市统一部署,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重大改革事项的准备工作

规定要求

1.5

规定要求

1.5

20

年初指标

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退休“中人”待遇复算工作

规定要求

2

规定要求

2

21

年初指标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征缴期职业年金基金账匹配工作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22

年初指标

探索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23

年初指标

积极探索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24

年初指标

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25

年初指标

适实施居民医保“两病”试点机构改革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26

年初指标

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及救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门诊特病管理等制度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27

年初指标

继续抓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28

年初指标

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实施DRG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等医保付费制度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29

年初指标

不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范围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30

年初指标

确保全区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巩固在

95

1

95.4

1

31

年初指标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探索促进新业态、新行业就业人员参加社保继续实施工伤保险“同舟计划”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32

年初指标

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参保优惠政策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33

年初指标

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34

年初指标

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全力维护基金安全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35

年初指标

强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核查,全年认证率保持在

90

1

96.33

1

36

年初指标

持续整治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死亡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37

年初指标

依法落实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政策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38

年初指标

从严查处挂靠参保、虚构劳动关系参保等欺诈骗保行为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39

年初指标

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严格医保待遇审核,进一步规范医保医疗服务行为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40

年初指标

抓好医保目录管理、长护保险试点扩围等工作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41

年初指标

积极开展“重庆英才”系列活动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42

年初指标

鼓励华绿生物、南桐技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试点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43

年初指标

加强博士后管理和服务,支持中镭科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转化科研成果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44

年初指标

扶持南桐技工校等职教机构做大做强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45

年初指标

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46

年初指标

组织“巴渝工匠”杯、“盛人一筹”系列职业技能大赛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47

年初指标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48

年初指标

引导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继续服务基层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49

年初指标

统筹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规定要求

1

年初目标为全年招聘100名,实际全年聘用69名。

0.69

50

年初指标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制度改革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51

年初指标

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机构优化后人员转隶、岗位设置等工作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52

年初指标

开展第三届“三类人才”评选活动,及时兑现人才津贴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53

年初指标

协调落实“重庆英才服务卡”等高层次人才待遇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54

年初指标

组织实施万盛经开区“全域旅游”和“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适时开展及时性表彰

规定要求

1

按程序组织实施2021年度表彰项目万盛经开区“全域旅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因上级要求暂缓实施,由于表彰项目的时效性,2021年未及时实施的项目作废。

0.5

55

年初指标

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规范管理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56

年初指标

做好职称评审改革工作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57

年初指标

逐步提高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全年同比增长

8.5

1

8.4

0.99

58

年初指标

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59

年初指标

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医疗卫生系统绩效工资分配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60

年初指标

常态化开展规范津补贴监督检查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61

年初指标

指导落实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62

年初指标

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63

年初指标

有序实施“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64

年初指标

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65

年初指标

深化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联动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66

年初指标

稳妥化解疫情影响和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过程中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67

年初指标

强化镇街、企业等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发挥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68

年初指标

深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与司法机关的裁审衔接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69

年初指标

全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

95

0.5

97.8

0.5

70

年初指标

全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终局裁决率

50

0.5

52.4

0.5

71

年初指标

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72

年初指标

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强化执法年”系列行动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73

年初指标

全面有效落实“一金三制”管理制度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74

年初指标

用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75

年初指标

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专项行动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76

年初指标

修订完善《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应急周转金管理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77

年初指标

围绕川渝人社合作重大项目,谋划人才发展、就业服务、社保互通、维权协作等具体合作任务清单。落地第一批24项“跨省通办”事项。拓展与泸县人社局、彭州医保局合作深度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78

年初指标

深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共享共通,促进劳动力有组织的异地转移就业。加强周边区县用工招聘信息交流与对接,联合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79

年初指标

加强专家服务协作,建立专技人才资证互认制度,推进专技人才继续教育合作。联合举办资源技能大赛等活动,共育共建高技能人才队伍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80

年初指标

推进社保、医保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建立社保、医保协同互认机制。推进社保卡异地办理服务,提升两地社保卡一体化便民服务功效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81

年初指标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作办案力度。探索建立川渝人社合作区县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82

年初指标

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年度目标任务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83

年初指标

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实施“减证便民”行动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84

年初指标

认真执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便民惠企、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85

年初指标

主动走访服务民营企业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86

年初指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87

年初指标

用好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培育壮大“三乡人才”队伍。落实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大力吸引返乡人才,选派入乡人才。实施农村本土人才培养计划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88

年初指标

巩固社保、医保参保资助政策效果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89

年初指标

围绕“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目标,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90

年初指标

推进人社全业务流程再造重塑和经办数字化转型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91

年初指标

建设“智慧人社”一体化综合服务与大数据应用平台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92

年初指标

拓宽电子社保卡“一卡通”应用功能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93

年初指标

继续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94

年初指标

积极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95

年初指标

科学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

规定要求

1



96

年初指标

推进“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满意办”四办服务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97

年初指标

启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98

年初指标

适时组织技能练兵比武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99

年初指标

探索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难题,力争优化7类涉老高频服务事项和20项具体任务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100

年初指标

高质量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101

年初指标

牵头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改革专项小组改革任务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102

年初指标

科学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103

年初指标

深化法治人社建设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104

年初指标

加强新闻信息宣传力度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105

年初指标

严格落实内控制度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106

年初指标

统筹做好人力领域重大风险防控。依法分类处置信访矛盾纠纷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107

年初指标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规定要求

0.5

规定要求

0.5

108

年初指标

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坚持“人”“物”同防,防疫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大厅人传人、物传人的风险隐患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109

年初指标

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执行好党内法规。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规定要求

2

规定要求

2

110

年初指标

围绕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高标准打造窗口服务队伍。规范化开展“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年发展党员3名。加强非公组织党的建设。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111

年初指标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拓展“以案四说”,全面推进“以案四改”。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力社保行风建设。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四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规定要求

1

规定要求

1

112

年初指标

争取上级相对固定政策性补助资金

1.3

亿元

1

1.83

1

113

年初指标

完成非税收入征收

500

万元

1

211.22

0.42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人社民生管理专项

实施单位

就业中心、人力资源科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

徐涛

联系

电话

48279462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905.47

627.48

627.48

100%

10

100

当年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创业就业培训专项。根据有关职业培训政策,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培训180人,满意度95%;激发创业意识、传授创业知识、转变就业观念、掌握创业技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和再就业。

二、全区创业就业扶持发展专项: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00万元以上,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三、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稳妥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留岗“三支一扶”人员的定向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做好年度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考核。继续新招募一批“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

创业就业培训专项,因疫情原因,根据安排不安排集中培训。

一、创业就业培训专项。“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根据有关职业培训政策,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因疫情原因,未开展集中培训。

二、全区创业就业扶持发展专项:全年发放担保贷款金额3798万元,发放贷款贴息489.08万元,工作经费6万元。

三、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13名“三支一扶”人员定向事业单位招聘,组织年度服务期满的8名“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率100%。成功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名。

绩效

指标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权重

是否
调整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1

年初指标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

3500

万元

15

3798

15

2

年初指标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户数

240

2.5

241

2.5

3

年初指标

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准确率

95

10

100

10

4

年初指标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100

7.5

100

7.5

5

年初指标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100

7.5

100

7.5

6

年初指标

经办服务满意度

95

7.5

98

7.5

7

年初指标

工作力量充实受益镇街数量

5

2.5

5

2.5

8

年初指标

基层扶贫岗位

1

2.5

2

2.5

9

年初指标

基层医疗岗位

1

2.5

1

2.5

10

年初指标

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人数

5

2.5

10

2.5

11

年初指标

服务单位考核“三支一扶”人员合格等次及以上

100%

17.5

100%

17.5

12

年初指标

用人成本

15

万元/人

10

14

10

13

年初指标

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

5

2.5

11

2.5

14

年初指标

充实基层医疗、社保、农业、扶贫等社会公共工作力量

5

2.5

11

2.5

15

年初指标

留在乡村人才

3

2.5

11

2.5

16

年初指标

高校毕业对政府通过“三支一扶”项目促进就业的满意度

95

2.5

100%

2.5

17

年初指标

“三支一扶”人员就业满意度

95

2.5

100%

2.5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费

实施单位

人力资源科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

何兵

联系电话

48296918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75.39

71.55

71.55

100

10

10.00

当年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100%

绩效

指标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权重

是否
调整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1

年初指标

工作力量充实受益镇街数量

5

5

5

5

2

年初指标

基层扶贫岗位

1

5

2

5

3

年初指标

基层医疗岗位

1

5

1

5

4

年初指标

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人数

5

5

10

5

5

年初指标

服务单位考核“三支一扶”人员合格等次及以上

100%

35

100%

35

6

年初指标

用人成本

15

万元/人

20

14

20

7

年初指标

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

5

5

11

5

8

年初指标

充实基层医疗、社保、农业、扶贫等社会公共工作力量

5

5

11

5

9

年初指标

留在乡村人才

3

5

11

5

10

年初指标

高校毕业对政府通过“三支一扶”项目促进就业的满意度

95

5

100%

5

11

年初指标

“三支一扶”人员就业满意度

95

5

100%

5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五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得分为95.54分,“三支一扶”专项得分为92.32,疫情防控居民医保专项得分为92分,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得分为94分,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专项得分为94分,评价等级均为“优”。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项目

基本情况: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经开区管委会组成部门,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劳动关系科、人力资源科、社会保障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7个直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创业就业和人才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档案中心、人事就业培训中心,均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2020年决算总收入15832.56万元,预算支出15832.56万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农民工应急周转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相关建议:严格执行《万盛经开区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超期借支款项催收工作,保证资金安全。

2.“三支一扶”专项

基本情况: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就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要求,2020年7月8日,下达特殊转移支付资金270万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些技术性较强的岗位招聘成功率较低。

相关建议:进一步加强“三支一扶”项目宣传,优化招录方案,使广大毕业生发充分了解“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动员广大毕业生踊跃报名,吸引更多年轻人扎根基层。

3.疫情防控居民医保专项

基本情况:为持续扩大医保参保覆盖面、稳步提升医保待遇水平、不断完善医保政策体系、全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不断优化医保经办优化服务,2020年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000万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各种专项(直达)资金均在“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及“支出户存款”科目中进行核算,不能区分到具体各个资金,未做到专账核算;未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规定支付流程进行资金支付;未按要求建立抗疫特别国债台账。

相关建议:根据专项(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文件下达的要求,在资金用款计划中注明资金文件,按资金用款计划付款,并进行专账(辅助账)核算。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资金,应纳入系统全程监测,并按规定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后,再拨付到受益对象。三是建立必要的资金台账管理制度,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

4.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

基本情况:为扩大医保参保覆盖面、稳步提升医保待遇水平、不断完善医保政策体系、全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不断优化医保经办优化服务,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渝财预〔2020〕48号)文件,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专项资金542万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各种专项(直达)资金均在“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及“支出户存款”科目中进行核算,不够细化明确,未做到专账核算。未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规定支付流程进行资金支付。

相关建议:根据专项(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专账(辅助账)核算,落实每一笔资金的实际用途符合资金文件的要求。对项目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并按规定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

5.2020年中央和市级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专项

基本情况: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职工作人员20名,设8个职能科室。为持续扩大医保参保覆盖面、稳步提升医保待遇水平、不断完善医保政策体系、全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不断优化医保经办优化服务,2020年共下达资金4000万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各种资金均在社会保险待遇支出中核算,不能区分到具体各个资金,未做到专账核算。

相关建议:对专项资金落实专账核算,确保每一笔资金的实际用途符合资金文件的要求。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79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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