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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要求,统筹抓好园区党的建设等工作。
(二)研究制定园区发展目标、发展方向,编制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规定报批后实施。
(三)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项目投资推广,组织实施招商会、对接会、推介会等活动。
(四)负责园区经济建设、产业发展、招才引智等工作,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五)负责园区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及应用工作,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
(六)负责做好管理区域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职责。
(七)负责做好园区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八)负责统筹、协调园区内重点产业项目、重点工程的建设和跟踪服务工作。
(九)负责园区营商环境建设,做好企业综合协调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接和办理区级部门授权委托的相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
(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市容环境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十一)完成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部。负责园区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会务服务工作;负责各类综合文稿及汇报材料的起草、审核;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目标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接待及物资采购、食堂运行、车辆调度等后勤服务管理;负责园区管委会法务工作;承担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规划发展部。负责园区范围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并按程序报批,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规划范围内闲置土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线索收集、移交等工作;负责园区土地综合利用、项目用地报批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及整改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区范围内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调整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招商引资入驻企业的选址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园企业建筑风貌、色彩、外观设计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接职责范围内区级部门赋权放权事项;完成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招商部。负责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产业协同、技改投资等工作;编制招商引资年度目标计划和政策措施,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和储备,建立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策划和组织对外招商及联络工作,组织实施招商会、对接会、推介会等各类活动;负责招商项目的咨询、洽谈、论证、准入、签约、解约工作;负责投资协议履约情况的研究分析和政策兑现工作;负责承接和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承接职责范围内区级部门赋权放权事项;完成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企业发展部。负责按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园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济发展年度计划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园区经济运行、分析、管理,指导各类经济发展;负责各级产业政策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指导企业开展政策资金申报等争上支持;负责指导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协助企业做好招才引智和人才服务等工作;负责园区营商环境建设,做好企业综合协调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科技创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园区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及应用工作;负责企业融资及企业家协会等相关工作;承接职责范围内区级部门赋权放权事项;完成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安全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相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承担管理区域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园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指导园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园区内有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督检查,依程序收集、移送各类安全生产、自然灾害违法行为线索和案件,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负责园区平安稳定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处理企业的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欠薪欠保、工伤事故等问题,以及园区、厂地矛盾纠纷;负责法治建设,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承接职责范围内区级部门赋权放权事项;完成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环境保护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园区范围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及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一切排污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依程序收集、移送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线索;督促企业实施排污申报登记;组织实施辖区内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环境污染事故,配合做好各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承接职责范围内区级部门赋权放权事项;完成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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