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区级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746/2023-00062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民发〔2023〕35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6 [ 发布日期 ] 2023-08-07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3-08-07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3-08-07

万盛经开民发〔2023〕35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高温天气即将到来,为积极有效应对极端高温天气,切实保障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的临时遇困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按照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渝民办〔2023〕96号)要求,区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区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合力促进共建共治。时刻注意天气变化和自然灾害预警,站在稳定、发展的高度,发挥三级救助网络作用,充分动员临时救助点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提升救助效率,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被发现、被救助。密切关注本行政区域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安危,切实保障和维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彰显党和政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关爱。

二、强化源头责任

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及时核实辖区居民情况,并帮助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提出救助申请,依法维护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及其他返乡救助人员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回得去、稳得住,确保不重复流浪。

三、督促家庭尽责

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依法履行发现义务,及时了解辖区内救助返乡残疾人、精神病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群众生活状况,依法督促家庭成员(法定义务人)履职尽责,发现权益侵害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或者按程序向地方民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大力弘扬尊老爱幼优良文化传统,逐步形成家庭主动尽责、发现报告及时、部门协调处置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促进共建共治

逐步探索建立“区有救助站、镇(街道)有救助所、村(社区)有救助服务点”模式,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基层救助管理网络,开展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工作。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其到区救助管理站接受求助;对不愿进站受助的,要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饮品和食品,并告知详细的求助方式;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或行动不便的人员,应护送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得其同意;对突发急病人员,应立即通知急救机构,必要时可直接护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及时通知救助站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

五、及时总结经验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高温天气救助成效,加大对专项行动中的创新做法、典型事例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请各单位在2023年10月15日前,将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照片、《“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区救助站,联系人:王勇,电话:023-48292360,邮箱:541194562@qq.com。

附件:“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情况

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情况统计表

    单  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巡查次数(次)

出动工作人员

(人次)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人次)

准备物资(万元)

发放宣传资料(份)

媒体宣传(次)

劝导人数(人)

劝导进站救助人数(人)

救助危重病人(人)

救助未成年人(人)

备注












注:请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此表报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联系人:王勇,电话:023-48292360,邮箱:541194562@qq.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万盛生态环境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