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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951914746/2022-0002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民政局 [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成文日期 ]2022-01-10 [ 发布日期 ]2022-01-21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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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21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民〔2021116号)以及万盛经开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主要任务及分工》(万盛经开办发〔2021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工作,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领导干部带头学。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情况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2、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一是通过机关政治学习、主题党日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涉及民政业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各项法律法规条文,让全局干部职工在法律法规的指导和约束下做好“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良好形象。二是号召干部职工进行线上学习,通过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扎实开展学习,提升法治意识。

(二)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作”工程,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局党组把民政法治工作纳入民政工作要点,按照权责一致要求,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具体目标、要求、内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加强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实现机关干部疫苗接种率100%,殡葬机构工作人员、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接种率100%,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疫苗接种“应接尽接”;严格控制祭祀人数,倡导从简治丧,防止人员聚集,杜绝疫情传播风险;通过预约形式有序开展婚姻登记,避免“扎堆登记”;做好救助站机构内疫情防控和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通过以上措施严格落实了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守住了民政系统“零感染”。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优化政务服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通过全面梳理,发布依申请类办理的六大类(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行政权力清单。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民政系统所有审批事项整体办理时限压缩90%,全程网办率达93.3%,办事平均到场次数仅需0.07次,极大优化了营商环境,提高了我区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二)规范行业协会商业收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召开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行动工作会,在清理的46家行业协会商会中,15家严格按照章程有关规定合理收取了费用,其余行业协会商会均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现违规收费的情况。二是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本年度共有6家社团进行了会费减免,减免金额14.9万元,惠及93个会员单位。

(三)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

建立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公平竞争领导小组,完善公平竞争内审机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细落后。

一是建立内部审查机制。按照文件要求,建立民政局内部审查机制,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各科室(站所、中心)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内部审查”与“外部监督”双管齐下,切实保障我局自我审查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二是严格遵循审查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查”的原则,局机关各科室(站所、中心)牵头起草以管委会或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起草科室(站所、中心)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进行自我审查,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按要求认真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并提交至分管领导审批,再提交至局领导小组审议,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健全民生保障体系,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2021年,救助城乡低保对象99258人次4842.76万元;救助特困人员10892人次980.14万元;临时救助1078人次192.94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42.7万元。“民政惠民济困保险”救助540人次70.3万元。开展经济状况核查33186人次。发放电费补贴78408户次40.77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费28.28万元,过节费0.25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13.59万元。本学年共发放孤儿助学金7.92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1.07万元。

(二)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使基层民主自治更具活力

一是依法依规全面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全区99个村(社区)一次性完成选举工作,实现直选率、一肩挑率、足额当选率三个100%,在换届选举后所有村(居)均按规定建立健全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二是健全完善公布村(居)务公开制度,按规定及时调整公布2021年度村(居)务公开目录,每季度开展村(居)务公开检查;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减负增效,按要求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四张清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是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目前全区登记社会组织159家。

(三)加快推动养老事业发展,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一是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万盛经开区全域智慧养老云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市级智慧养老云平台信息填报工作,平台系统录入率达100%

二是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防范和处置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工作方案,明确了服务预收费不得超过6个月,并要求建立专户存储管理。在区级网站媒体发布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督促各镇街、各村社区及养老机构开展宣传106次。在各养老服务机构显著位置设立了举报电话。目前辖区内未发生养老服务非法集资案件。

(四)持续推进社会公共服务,满足群众多方面需求

依法加大地名公共服务力度,及时完成4条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拆除活人墓1338座。2021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784对,离婚申请1309对,办理离婚登记802对,补领登记证611件。同时稳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区民政领域的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畅通信访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耐心做好相关政策的解答,并对信访内容、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群众满意程度等进行详细登记。本年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件,市局信访办转交办理5件,民政部登记信访1件,交办信访事项均及时办结,确保全区民政领域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本年度未产生行政诉讼纠纷。

四、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全公示、过程全记录,并设置2名法制审核工作人员,加强法制审核力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合法有序推进。目前,民政系统共有持证执法人员10名。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订民政行政权力标准化事项清单、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三)开展民政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民政相关政策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目前我区民政系统未接到执法不当相关反映。

五、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强化民主意识和集体领导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规则、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

(二)加强调查研究。为促使行政决策科学化,区民政局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开展一项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今年在流浪救助工作、养老服务发展、殡葬改革、社会组织管理等几个方面开展了深入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8篇,调研成果将作为我区民政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促使我局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

(三)严格落实法定程序。按照《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的规定,制定《万盛经开区民政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深入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法治教育、学习培训还不够深入,学法意识还不够浓厚,时而存在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的情况,致使法治工作成效不明显,仍需强化巩固,落实普法责任制还有待加强,法治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牵头普法任务的仅是办公室,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宣传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理论的系统性学习不够,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对法治理论的系统研究、深刻理解和经常性学习。 

三是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不够积极主动,创新意识有待继续增强。对法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缺乏思想准备,进取意识不够强。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市、区有关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政策法律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和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等执法专业技能。加强部门协调,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积极协调,争得支持,提高执法成效。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为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四是继续深化民政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民政中心工作,将《民法典》宣传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同时,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清明节、重阳节、12.4宪法宣传日等节日,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村居)、开展座谈会、宣讲会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开展好干部职工学法等活动,切实提高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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