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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23-0003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02-15 [ 发布日期 ]2023-02-15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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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15

按照万盛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推进整体工作

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在组织领导上,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法制与宣传教育科具体负责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在谋划布局上,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具体要求以及保障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都能得到有效执行与落实,在研究问题上,就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召开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在教育培训上,完善健全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党组和党支部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全局职工大会学习内容,组织《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著作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辅助读物学习。全年,完成法律知识考试,考纪严肃,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所有在编执法岗位的人员全部参加法制理论培训,全部持证执法。总体上,我局圆满完成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万盛经开办发〔202232号)布置任务,为全面推进“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推进简政放权。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部取消非行政审批、变相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 

2.创新社会治理。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动态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各项规定和阻碍公平竞争的文件,通过自查,自2020年以来,我局在政府网站上未出台发布(含单独、以管委会名义、多部门联合)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文件及政策措施。

3.优化政务服务。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年内,已将全部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纳入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以下简称“渝快办”),统一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并将“两清单、一图表”等信息全部在平台公开,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全渝通办”。

4.改进监管方式。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发挥大数据监管效能,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抓手,制定了《万盛经开区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当年“双随机”工作抽查企业家数,每季度按比例抽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70%,将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监督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等活动,均纳入双随机抽查范畴。全年,顺利完成28家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其中“诚信企业”1家、“良好企业”27家。

)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常年聘请法律顾问1名,深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等行政事务中,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落实法律顾问专项经费保障,调动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

2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重庆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加强“三重一大”等事项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依法有序开放公众参与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反馈,强化法律顾问、专家意见、法制审查意见等决策参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3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评估程序。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继续推行生态环境领域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全年,共代拟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按照《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必要性和可行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报送合法性审核提出清理建议等工作

)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调整行政处罚权,由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使行政处罚权,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坚决避免机关内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

2.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成立“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执法基础制度建设。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今年,我局移动执法系统整合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程度加深。二是严格执行执法程序。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执法。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严格按照时限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行政执法决定,按期限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三是落实执法年报制度。每年向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并在官方网站上信息公开。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是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二是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三是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四是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和数字化归档管理。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健全审查机构。成立法制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法制与宣教科;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法制审查小组,指定2名法制审查人员。二是明确审查内容和程序。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者其他行政执法决定前,由本机关聘请的法律顾问或者法制与宣教科对执法决定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对重大决定实行集体讨论。

4)加强执法着装配置和执法资格管理。一是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办〔2021221号)要求,我局为25名执法人员配置执法服装。二是全面完成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执法证件新申、换领工作。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等。四是通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工作,自评自纠行政执法案卷问题,撰写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3.创新执法方式。一是扎实推行约谈制度,说服教育问题企业,及时督促其整改落实,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二是注重行政指导,近年来,我局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进企业、进园区专题普法培训,以“以案释法”宣讲形式指导、培训企业。三是推行行政奖励,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举报行为实施奖励,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261件,处理办结率100 %,群众满意率98.70%。其中“12345投诉热线”160件、微信平台14件、85277855热线投诉49件、市政府公开信箱2件、区信访信息系统6件、领导接待下访22件、群工信息平台8件,做到信访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全年,实施行政处罚和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五类重大案件总数共计21件,其中行政处罚类案件19件、实施查封扣押1件、涉嫌环境犯罪1件,处罚金额75.22万元。

(五)强化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主动接受监督。每年例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第八纪检监察组通过参与“三重一大”党组会、行政处罚案审会等,加强纪检监督,杜绝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着力借助网络媒体、电视、报刊等媒介,畅通环保投诉监督渠道(12345环保热线、微信平台、官方微博、政府公开信箱、区环保热线等),多平台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一是完成公开平台建设集成万盛经开区政务信息公开网,开设“万盛生态环境局”子网站,发挥“双微一网”政务信息公开窗口作用。二是依法主动公开在公开平台上专版专栏深化政策解读,利用图文结合、视频动画等新媒体方式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全面开展政策咨询。三是主题宣传活动。以六五环境日,环保公众开放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市民深度参与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切实营造生态文明建设浓厚氛围,形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六)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意识能力。在分批次参与行政机关负责人现场旁听或视频观摩公开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外,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充实专业力量选优3名法学专业和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充实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查岗位。二是实行律师顾问制度。常年聘请1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应诉辅助作用。全年,我局未发生相对人不服行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2.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矛盾化解有去处。成立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生态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受理生态环境领域民事纠纷。二是办理情况有回应。坚持“群众无小事,为民服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纠纷处理有成效。建立一诉一案,从接诉到处理回访,逐一留有痕迹,让每一投诉有案可查,矛盾纠纷风险可控,确保投诉量稳步下降。

2.丰富多元化解纠纷方式。近年来,我局注重法治宣传,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水平,以落实普法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为主线,抓好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让社会真正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全年,通过开展“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送法入企”等宣讲活动,起到良好普法效果。

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根据《行政复议法》和有关上位规定,我局深化复调对接机制,行政复议职能整合至党工委政法办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通过不懈努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实效,生态环境领域行政事权调整逐渐科学,更加切合由管理向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广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强化,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高效;污染防治取得良好成效,持续改善的生态环境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短板需要解决一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推进和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力度还需要加强。二是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措施。还需要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知识化、专业化、融合化。

为切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一步,我局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思想教育坚持素质提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的法制理论学习形式、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水平。

二是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法治保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精简、整合审批事项,依法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创新监管方式,深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服务手段。

是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科学技术在执法管理中的运用,细化法治工作绩效考评,做好“两法衔接”各项工作。

是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丰富调解手段,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强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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