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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0093009823/2022-0006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1-27 [ 发布日期 ]2022-01-27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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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27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推进整体工作

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在组织领导上,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法制与宣传教育科具体负责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在谋划布局上,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具体要求以及保障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都能得到有效执行与落实,在研究问题上,就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召开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在教育培训上,完善健全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党组和党支部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全局职工大会学习内容。全年,组织完成法律知识考试,考纪严肃,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所有在编执法岗位的人员全部参加法制理论培训,全部持证执法。总体上,通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暨督察迎检,我局圆满完成机关“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为全面推进“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 推进简政放权。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部取消非行政审批、变相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

2. 创新社会治理。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动态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各项规定和阻碍公平竞争的文件,通过自查,自2020年以来,我局在政府网站上未出台发布(含单独、以管委会名义、多部门联合)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文件及政策措施。

3. 优化政务服务。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年内,已将全部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纳入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以下简称“渝快办”),统一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并将“两清单、一图表”等信息全部在平台公开,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全渝通办”。

4. 改进监管方式。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发挥大数据监管效能,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抓手,制定了《万盛经开区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当年“双随机”工作抽查企业家数,每季度按比例抽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70%,将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监督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等活动,均纳入双随机抽查范畴。全年,共开展企业移动执法检查记录427家次。发挥职能优势,推进环境信用评价制度,通过企业自评申报、综合评价、初评公示、申诉复核等程序,顺利完成32家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其中“诚信企业”2家、“良好企业”30家,将2家诚信企业纳入了红名单。

(三)以良法促善治,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万盛经开发〔2020〕12号)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动态清理制度。全年,先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长江流域保护等方面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妥善进行后续管理,未出现违反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情况。

(四)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 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重庆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加强“三重一大”等事项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依法有序开放公众参与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反馈,强化法律顾问、专家意见、法制审查意见等决策参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2. 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评估程序。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继续推行生态环境领域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五)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调整行政处罚权,由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使行政处罚权,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坚决避免机关内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

2.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成立“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执法基础制度建设。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今年,我局移动执法系统整合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程度加深。二是严格执行执法程序。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执法。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严格按照时限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行政执法决定,按期限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三是落实执法年报制度。每年向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并在官方网站上信息公开。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是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二是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三是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四是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和数字化归档管理。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健全审查机构。成立法制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法制与宣教科;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法制审查小组,指定2名法制审查人员。二是明确审查内容和程序。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者其他行政执法决定前,由本机关聘请的法律顾问或者法制与宣教科对执法决定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对重大决定实行集体讨论。

(4)加强执法着装配置和执法资格管理。一是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办〔2021〕221号)要求,我局为25名执法人员配置执法服装。二是全面完成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执法证件新申、换领工作。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等。四是通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工作,自评自纠行政执法案卷问题,撰写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3. 创新执法方式。一是扎实推行约谈制度,说服教育问题企业,及时督促其整改落实,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二是注重行政指导,近年来,我局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进企业、进园区专题普法培训,以“以案释法”宣讲形式指导、培训企业。三是推行行政奖励,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举报行为实施奖励,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415件,处理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75%。其中“12369”环保投诉热线281件、微信平台32件、“85277855”热线投诉64件、市政府公开信箱5件、区信访办(含区级领导交办件)11件,领导接待下访22件,做到信访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 完善“两法衔接”制度。我局与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中心检查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全年,召开联席会议共计7次,共计移交处理行政拘留案件1起,涉嫌犯罪案件1起。

5.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主动接受监督。每年例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第八纪检监察组通过参与“三重一大”党组会、行政处罚案审会等,加强纪检监督,杜绝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着力借助网络媒体、电视、报刊等媒介,畅通环保投诉监督渠道(12369环保热线、微信平台、官方微博、政府公开信箱、区环保热线等),多平台多渠道接收群众监督。

(六)规范行政应诉,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

一是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意识能力。在分批次参与行政机关负责人现场旁听或视频观摩公开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外,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充实专业力量。选优3名法学专业和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充实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查岗位。二是实行律师顾问制度。常年聘请1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应诉辅助作用。全年,我局未发生相对人不服行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矛盾化解有去处。成立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生态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受理生态环境领域民事纠纷。二是办理情况有回应。坚持“群众无小事,为民服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纠纷处理有成效。建立一诉一案,从接诉到处理回访,逐一留有痕迹,让每一投诉有案可查,矛盾纠纷风险可控,确保投诉量稳步下降。

2. 丰富多元化解纠纷方式。近年来,我局注重法治宣传,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水平,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为主线,抓好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让社会真正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全年,通过开展“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进社区、进企业”等宣讲活动达10余场/次,达起到良好普法效果。

3.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根据《行政复议法》和有关上位规定,我局深化“复调对接”机制,行政复议职能整合至党工委政法办,整合前,办结一起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撤回复议申请)。

(八)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通过不断强化环境保护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建“绿色学校”“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点”等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阵地传播的基础作用,组织职工参加全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不断强化与新媒体公益普法的密切联动,利用“两微一端”“西部普法”公众号,不间断推送法律法规及法治文化作品,积极融入全区普法新媒体矩阵宣传。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通过不懈努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实效,生态环境领域行政事权调整逐渐科学,更加切合由管理向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广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强化,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高效;污染防治取得良好成效,持续改善的生态环境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推进和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力度还需要加强。二是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措施。三还需要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知识化、专业化、融合化。

为谋好新篇、开好新局,切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一步,我局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坚持素质提升常抓不懈。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的法制理论学习形式、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水平。

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精简、整合审批事项,依法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创新监管方式,深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服务手段。

三是健全体制机制,提升行政决定法制化水平。健全完善重大决策议事制度,发挥律师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办事中的作用,推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民生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开展行政决策纠偏、执行后评估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科学技术在执法管理中的运用,细化法治工作绩效考评,做好“两法衔接”各项工作。

五是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丰富调解手段,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强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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