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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9230506G/2021-0027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住房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17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物业管理项目电动车飞线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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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1-17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物业管理项目电动车
飞线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盛经开住建发〔2021〕111号

区物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结合管理实际,特制定《万盛经开区物业管理项目电动车飞线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各物业服务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盛经开区物业管理项目电动车飞线充电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电动车飞线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万盛安办发〔2021〕6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安全约束和管理工作,结合我区物业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围绕全区物业管理的住宅、沿街店面等群众生产生活重点区域,以实施“飞线充电”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强违法违规和不文明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整治,建立问题排查发现、现场联动处置和后续疏堵结合长效管控机制,全面彻底消除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现象,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整体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区物业管理项目。

(二)整治重点:

1.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管理项目的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无消防管控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排查整治,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即日起,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场所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情况的全面排查,摸清问题区域,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推动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切实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公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规范管理,督促业主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使用管理。一是对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二是对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行为进行教育劝导。三是要切实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广泛深入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法规意识。

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四)群策群力,共创平安小区。

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本小区充电桩(位)不足情况,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规划建设,尽量满足小区业主使用需求;物业服务企业全面摸清业主电动车使用情况,督促做好消防安全承诺,逐一登记造册,引导业主自觉抵制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危险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牵头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情况通报、事务协调、推进落实等具体工作。各物业企业要充分认识“飞线充电”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能,督促各物业企业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把工作要求和标准落实到具体流程和各个环节上,确保每项要求到点到位、严格落实。同时,建立通报会商制度,总结分析工作推进的实际成效和鲜活案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对于工作中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情况,及时移交责任部门予以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物业管理中心将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项目和物业企业,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因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各物业服务企业单位负责同志、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物业管理项目电动车飞线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物业管理中心)。2021年11月8日、12月2日前报送动态工作台账(见附件2)及当月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韩波,联系电话:023-48272660,邮箱:48305294@qq.com。

附件:

附件1:电动车飞线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及联络人员情况表.doc

附件2:万盛经开区物业项目电动车飞线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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