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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9230506G/2021-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住房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关于防范2021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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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住建发〔2021〕15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防范2021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科室、站、所,区属施工企业,区内在建项目参建各方: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委、市政府、经开区党工委委、管委会、市住建委、区安委会关于加强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计划推进建筑施工领域风险研判工作,形成“政府分级负责、部门牵头实施、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工程项目部积极参与”的风险研判工作格局,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避免和遏制群死群伤及重大恶性死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我局明确了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工作要点,现将基本情况简述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建筑工地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2021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梁正恒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具体负责第一季度住建局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工作。

二、风险评析

(一)低温高处作业。第一季度我区正处在冬季低温天气,部分地区特别是黑山、石林地区降温尤其明显。建筑施工作业大多属室外作业,室外低温天气下施工作业面容易湿滑,加之冬季人们衣着笨重,动作变得相对迟缓,高处作业容易发生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潜在风险较高。

(二)冬季消防安全。冬季气温低,人员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明火取暖、大功率电器烧水的情况更多,易引发火灾;加之冬季气候干燥,宿舍区吸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料库易燃材料堆放不合理等也易引发火灾,冬季消防安全不容大意。

(三)施工临时用电。在冬季人们用电较其他季节更频繁一些,用大功率电器更多一些,容易因为人们疏忽和违章临时用电造成触电事故;此外,冬季的低温天气对电力线路的正常使用也有一定的影响,可能会造成电力线路的破损或劣化,因此第一季度的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也是风险防控的重点之一。

(四)危大工程。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地下暗挖、地下管网等危大工程是全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基坑、高边坡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易引发坍塌事故,继而造成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经济损失。

(五)盲目抢工作业。临近年关,某些企业为了追求工作完成量,盲目抢进度、赶工期,这会使得施工作业人员麻痹大意,不遵规章制度,不守操作规程,心怀侥幸心理,一味蛮干乱干,冒险违章作业,罔顾安全生产。盲目抢工作业带来的违章违规操作早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酿成血的教训。

(六)新冠肺炎疫情。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疫情防控形势变得更加复杂严峻,防控任务更加繁重艰巨,建筑工地作为人员聚集性、流动性强的作业场所,疫情防控形势尤其严峻。

(七)“春节”后开(复)工。在建工程在节后开(复)工前,项目关键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开展、施工机械设施设备未检修维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未全覆盖排查的情况下擅自开(复)工,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风险管控措施

(一)低温高处作业风险管控。

一是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室外作业,严格禁止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对施工现场切实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室外高处作业人员严格使用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防止人员冻伤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高处作业时的防护措施必须落实到位,临边洞口防护严密;如使用梯车,梯车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能随意随时改装梯车。

三是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到位,相关专业人员(如架子工等)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

(二)冬季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一是在建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责任制,按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明确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与责任人员。

二是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临建房屋选址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并设置消防通道;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结构、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应满足消防要求,且临时消防车道应保持通畅。

三是严格材料管理。要加强建筑材料管理,严把进场验收关,落实进场材料、设备报验制度,重点加强对易引起火灾隐患的装修和保温材料及电气产品的进场验收和检查,按规定抽查其防火性能及相关参数。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且应满足相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要求。

四是紧盯危险化学品。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源自查自辨工作,重点对施工现场的液化气、乙炔、氧气、丙酮、乙醇、炸药等危险化学品进行排查。  

五是规范施工用电。施工现场临电设施的设置应严格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临电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应建立用电管理专项制度,专业电工应持证上岗。

六是执行动火审批。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前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动焊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严禁在施工现场明火取暖及焚烧建筑垃圾。

七是配足消防器材。在建工程项目应按照规定设置室内外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应完整有效;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器配置要符合标准要求。

八是健全消防档案。施工现场应单独建立消防管理资料台账,台账要包含消防技术档案、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以及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含外保温材料、装修材料、安全防护网等)的检验报告、合格证、验收及更换记录等相关资料,消防管理台账应真实、齐全。

九是加强应急演练。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应制定防火宣传实施方案,并通过宣传栏、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十是强化安全教育。施工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明确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尤其是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宿舍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宿舍内不准明火取暖、严禁卧床吸烟等。

(三)施工临时用电风险管控。

一是严格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程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临时用电管理专项方案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并按规定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是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属于专业技术性质较强的工种,必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是外电防护符合规范。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防护措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四是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符合规范。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有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五是配电设施符合规范。配电线路(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四)危大工程风险管控。

一是施工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地质灾害等信息;二是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建办质〔2018〕31号和重庆市住建委关于危大工程的管理要求实施危大工程,开展从危大工程的判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安全技术交底、方案实施、动态跟踪检查、隐患治理、分阶段验收到最终销号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三是严格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试行)》开展风险的判定、分级、管控和隐患的排查、分级、治理;四是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五)盲目抢工作业风险管控。

一是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工程承包管理,同时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计划,加强工期管控,统筹组织施工,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

二是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尤其是加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坚决拒绝强令冒险作业,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理念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转变。

三是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要围绕建筑施工现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六种类型的事故防控工作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因盲目抢工作业带来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的责任。

(六)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管控。

一是强化参建单位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二是加强人员管理(人员摸排、进出现场登记、体温检测、人员防护、宣传教育)等;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封闭管理、通风消毒等);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等)。

(七)“春节”后开(复)工风险管控。

一是确保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齐备。在建工程在开(复)工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主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及时到岗履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二是确保开(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施工单位要对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新进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三是确保开(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全覆盖。所有建设项目在开(复)工前,施工单位要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对施工现场每个环节、每个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到位。

四是确保项目开(复)工审批程序规范。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开(复)工审批程序对所属工程项目实施全面安全自查,将自查结果和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开(复)工报告,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核实后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复查,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复核,达到开(复)工条件后及时上报区住建局,经得主管部门复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准予开(复)工。未经主管部门开(复)工确认擅自复工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万盛经开区住建局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风险清单.docx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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