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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登记为个体经营者开“绿灯”

日期: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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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出摊的位置不固定,所以一直未能办理营业执照。如今,豁免登记政策让我们成为了合法经营者,真的是太好了。”近日,享受豁免登记政策的经营者王丹颇有感触地说。

王丹口中的豁免登记政策即经营者无需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生产经营,是区市场监管局立足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一项举措。

哪些人“摆摊”不用登记?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科科长张廿介绍,在各小区、潮汐市场等区域内,农副产品销售的经营者;季节性、临时性的夏季水果摊、冬季年货摊;销售日用纺织品、服装鞋帽、陶瓷器皿、日杂小五金的小摊贩;服务社区居民的小型便利店、家政服务点;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家政服务、纺织品加工、木竹家具定制、自行车修理等便民劳务服务的小规模生产经营者等行业的经营者可享受豁免登记政策。“豁免登记个体经营者享受与普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平等的权利,不按照无照经营行为处理。”他说。

市场准入开了“绿灯”,监管也要跟上。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宽进严管”工作思路,与全区30家物业公司、74个住宅小区建立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物业公司对住宅小区熟悉和管理便捷的优势,及时掌握个体经营户的动态信息;组建由全区42个社区,57个村居(社区),99名网格员参与的“哨兵”队伍,深入社区、街道和日常监管中难以发现的盲区、死角,对个体经营者进行走访排查;建立“网格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对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置。同时,还与公安、城管、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同作战,共同开展市场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全区已有48个住宅小区的120余户经营者享受了豁免登记政策的便利。全区各住宅小区受理的投诉举报数量大幅下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监管全覆盖、责任无盲区”正逐步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豁免登记范围内的经营者经营范围属于前置许可的;经营范围涉及许可和备案的(预包装食品备案不在此范围内);需要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注册商标、开设对公银行账户的;经营过程中需要雇工的;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生态环境污染风险的;经营过程中影响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豁免登记的,仍需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刘   易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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