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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启动“文明新风满盛城 全域文明共创建”活动

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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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我区召开“文明新风满盛城 全域文明共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办主任、区文明委主任陈宇,党工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区文明委副主任黄能金,管委会副主任、区文明委副主任李霞参加。

会议对全域文明创建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要求,即日起,全区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文明新风满盛城 全域文明共创建”活动,助推城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会议指出,全域文明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动万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精神文化生活的必然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对各项工作定进度、定责任、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限,对目标任务深化、细化、具体化,力争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要宣传发动全民参与,结合行业特点,利用宣传阵地,围绕系列创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创建意识。要强化工作督查考核,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切实保障创建活动落地见效。

会议还对重庆市2022年度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和市级五星级志愿者进行了表彰。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软实力,内可凝聚力量,外可铸就形象。全域文明创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民参与。即日起,本报开设“文明新风满盛城  全域文明共创建”专栏,聚焦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文明工商户等,书写文明故事,营造浓厚氛围。

今年实现区级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全覆盖

一城之美,始于文明。近日,记者从区文明办获悉,我区制定出台《万盛经开区开展“文明新风满盛城  全域文明共创建”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我区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文明新风满盛城   全域文明共创建”活动。

根据《方案》,本次创建活动包含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文明工商户等五大类文明创建内容。创建主体涵盖了全区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镇街、村(社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与党政机关合署办公的事业单位,各中(职)、小学校;城乡家庭;各种所有制企业;所有工商户。

《方案》明确给出了创建标准和创建目标。针对文明村镇创建,在现有区级文明村32个、区级文明镇3个的基础上,2023年实现区级文明村镇全覆盖;在现有市级文明村镇19个的基础上,力争2025年前新创市级文明村3个、市级文明镇1个;在现有全国文明村镇3个的基础上,力争2025年前新创全国文明村 1个、全国文明镇1个。

针对文明单位创建,在现有区级文明单位117 个的基础上,力争2025年前,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镇街各社区、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实现区级文明单位全覆盖,非公有制企业每年创建区级文明单位30个;在现有市级文明单位40个的基础上,力争2025年前新创市级文明单位4个;在现有全国文明单位4 个的基础上,力争2025年前新创全国文明单位1个。

针对文明家庭创建,在现有区级文明家庭8户的基础上,力争2025年前每年创建区级文明家庭100户;在现有市级文明家庭4户的基础上,力争2025年前新创市级文明家庭3户、全国文明家庭1户。

针对文明校园创建,在现有区级文明校园19所的基础上,2023年实现区级文明校园全覆盖;在现有市级文明校园5所的基础上,力争2025年前新创市级文明校园3所、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1所。

针对文明工商户创建,2025年前每年完成区级文明工商户创建20户。

同时,《方案》还要求,区级文明创建将按照申报推荐、综合评审、征求意见、媒体公示及审定命名等程序进行评选,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全国、市级文明申报对象将每年在全区开展“文明新风满盛城 全域文明共创建”活动成效明显的单位中择优推荐。

(刘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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