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110358723860P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旅游业、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对旅游行业、风景区名胜区和森林公园行使监督、检查、处罚职能。负责牵头实施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牵头调查处理和答复涉及旅游方面的投诉、纠纷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经开区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
住 所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田路75号 | |||
法定代表人 | 罗勇 | |||
开办资金 | 7(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85 | 4.95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旅游行政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 5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严格执行章程 根据万盛经开区编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职能科室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万盛经开编委发〔2017〕8 号)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市场秩序监管,着力提升游客满意度,全面开展旅游市场质监执法。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总目标,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一)坚持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相结合,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维护旅游市场秩序。2018年,共开展旅游市场日常监管监督执法检查87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80余人次,实际检查了企业或场所141家次,下达整改、限期整改通知5起;针对游客反映强烈的虚假广告、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问题,与公安、工商、交通、物价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2次,出动检查人员57人次,检查旅行社及分支机构16家次、星级饭店25家次、景区(点)25个次、农家乐124家次; (二)坚持专项行动和独立执法想结合,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高违法失信震慑力。先后开展了不合理低价游整治行动、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3.15”涉旅场所物价整治专项项整行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农家乐市场规范整治月行动、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工作;累计作出旅游行政处罚2起,其中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1起,旅行社服务网点违法经营案件1起,累计处罚金额2.5万元,旅游行政处罚在案件数量、处罚力度,以及取得的警示效果上与往年相比,取得较大突破。 (三)加强法制宣传,贯彻落实法制政府建设。一是强化法制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执法培训和交叉学习,通过学习考试,今年新增执法人员5人,执法人员累计达21人。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借助三月法制宣传月、 5.19旅游宣传活动及其他节假日,进街道、进景区、进企业,共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散发各种宣传资料 5000 余份 (册),并在全区旅游企业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集体学习。 (四)严格落实河长制保护。按照经开区河长制工作总体部署,紧扣“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大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结合管理河段实际,制定及实施“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方案,建立巡查、交办机制、主动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机制。 (五)加强生态保护,推动风景名胜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全面加大风景名胜区巡查力度,完善风景名胜区内建设经营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重点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景区、酒店、农家乐等建设经营活动加强监管。2018年共开展保护区日常执法检查24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 (六)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针对当前旅游行业实际,加强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黑车、黑导等黑恶势力的排查工作, 每月定期向区扫黑办报送线索情况。从2018年的排查情况来看,我区旅游市场秩序总体良好, 未发现涉黑涉恶相关问题。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进一步规范了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打击和杜绝了各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为游客提供了良好的旅游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对各景区、旅游企业的依法经营、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 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整改安全隐患, 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开展旅行社“低价游”、 虚假宣传、 超范围经营、擅改行程、 旅游包车等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对无证经营、不具备接待条件、无安全保障的旅行社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三) 抓好投诉处置工作。积极掌握行政投诉、旅游投诉、举报案件动态,严格执行行政投诉、旅游投诉现场处理程序,快速积极有效处理投诉案件,及时、耐心化解矛盾和纠纷,避免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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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沈朝霞 联系电话:13500324228 报送日期:2019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