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25度以上陡坡地农耕活动产生的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万盛经开区对25度以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划定的万盛经开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共313个,总面积100.38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17.73%。其中:万东镇549.82公顷、南桐镇430.04公顷、关坝镇656.89公顷、青年镇743.13公顷、丛林镇987.16公顷、金桥镇295.87公顷、石林镇2624.25公顷、黑山镇3750.78公顷。
二、禁止在划定的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在已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上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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