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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0093004485/2024-0002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文化旅游局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成文日期 ]2024-10-28 [ 发布日期 ]2024-10-28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关于拟确定万盛龙涎瀑布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日期: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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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景区自愿申报,石林镇人民政府推荐,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万盛龙涎瀑布景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7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提出,电子邮箱:1888322757@qq.com;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北路57号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023-48283276。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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