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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99211217B/2024-0008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城市管理局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成文日期 ]2024-08-15 [ 发布日期 ]2024-08-15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工作动态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暨对违法收运、处置废弃食用油脂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的通告

日期: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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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15

广大市民、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暨违法收运、处置废弃食用油脂行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受理举报内容

1.未经许可擅自收运、倒卖废弃食用油脂。

2.利用废弃食用油脂炼制地沟油的黑作坊等。

本通告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三、奖励办法

凡提供前述违法行为有效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理的,给第一线索举报人进行奖励。

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线索举报人,举报顺序以我局受理时间为准。举报人在举报时,需提供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证据(举报对象、违法情况、发生时间、具体位置、车辆信息、真实有效的现场照片或视频资料等)。对在举报中提供虚假信息,恶意滋扰执法工作,骗取奖金的,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奖金发放

案件办结后将联系第一位举报该线索的举报人。举报人接到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万盛经开区福耀路41)办理领奖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举报方式

实行实名举报,举报人在进行举报时,需告知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于奖励兑付。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监督举报电话:023-4827590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有效,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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