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发展改革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部分区县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力。 |
整改责任单位 | 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
整改目标 |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一、整改措施 1.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加强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两促进。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严格执行《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印发《万盛经开区2020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依法依规对扩建化工园区和园区内化工项目进行审查,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的要求。 2.强化规划引领。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区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完成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运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和监测预警平台,加强日常监督和预警。优化全区国土空间开发布局,严格执行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3.优化产业结构。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严格执行《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印发《万盛经开区2020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加强环评准入审查,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在相关加工企业奖补工作中,将生态环保违法问题达标作为重要的否决因素。 4.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全面落实河长制、保护水环境,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河道管理法规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开展国土绿化,保护与修复森林生态系统,坚持守住存量、扩大增量、提升质量,努力实现应绿尽绿、宜绿则绿。落实《重庆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 二、整改成效 一是通过党工委委员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及专题会议等方式,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做到两促进。 二是全面完成万盛经开区“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已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意见;基本完成万盛经开区国土空间规划方案文本编制,现正在开展方案审查报批等相关工作。 三是对《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负面清单内的项目,一律不予以审批和核准;对未在负面清单内的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能耗等联合生态环境局、经济信息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把关,截至目前,没有一个“三高”项目通过审批和核准,严控源头准入。同时行政审批人员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学习,指导和鼓励项目业主通过技术改进等方式,减少污染。积极推动推进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将生态环保违法作为一票否决依据。 四是以区河长办名义印发实施《万盛经开区2021-2025年“一河一策”方案—2022年清单任务分解表》。充分发挥“一河一策”管河治河“路线图”作用,探索将“一河一策”实施与“智慧河长”一期系统运用衔接,加大对“一河一策”实施情况的调度力度,保障顺利实施。区河长办加强工作督导,督促乡镇(街道)河长办和区级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压紧压实河长责任,常态化开展河库巡查,定期通报河长巡河情况,切实做好河长交接、河长公示牌信息更新工作。2021年至今,区总河长以身作则,共计开展巡河查河13次,召开总河长会议3次;其他区级河长按照巡河制度要求共开展巡河查河(库)97次;镇街、村级河长累计完成巡河查河4076次,各级河长巡河完成率均超100%。2022年各级河长巡河查河发现问题并交办53件,已完成整改问题46件。圆满完成巡河任务,有效维护了河流水库生态安全。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第1.2.3.4号总河长令,强力推进河道“三乱”问题治理。 |
整改时间 | 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文老师 186236997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