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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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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8-2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2.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党工委和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4.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5.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镇(街道)、园区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6.拓展工会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镇(街道)和行业工会建设以及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以工业和城市发展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7.拓展工会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做实做强“四季帮扶”、“职工维权”、“技能提升”品牌。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8.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区管委会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做好全国、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和管理工作。9.发挥民主参与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10.研究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

(二)机构设置。

1.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机关设置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挂财务部牌子);组织建设部(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权益维护部。

2.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机关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所辖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名,实有工作人员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07.42万元,支出总计207.4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9.68万元、增长23.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资增加7.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标增加了5.41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6.82万元,主要是政策性调标和帮扶中心装修费。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07.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42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0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0万元,占79.36%;项目支出42.82万元,占20.64%。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年末结余为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8万元,增长23.6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资增加7.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标增加了5.41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6.82万元,主要是政策性调标和帮扶中心装修费。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8万元,增长23.6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资增加7.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标增加了5.41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6.82万元,主要是政策性调标和帮扶中心装修费。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68万元,占65.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资和日常公用经费调标;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69万元,占26.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9万元,占4.19%;住房保障支出6.37万元,占3.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81万元,较上年增加1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3.80万元,较上年增加1.38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会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4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到基层工会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4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3.1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4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61万元,印刷费1.69万元,水费0.62万元,电费0.64万元,邮电费3.65万元,差旅费1.98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3.0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1.38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由人员增加和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为认真落实市委、区党工委群团改革工作任务,新组建镇街园区总工会10个,我区37个社区57个行政村都建立起了工会组织;组织职工7000余人参加互助保险,获得了20余万元的理赔帮扶;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了企业生产活力,组织开展50余次职工劳动技能比武大赛,并且还组织我区多个行业参加了全市技能大赛,有7人获得了奖励和名次,为我区经济增创造价值2000万余元,2016年度除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金秋助学等活动外,成功调解劳动纠纷10余起,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职工维权,做到镇街、园区法律援助全覆盖,为全区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打下了基础。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永明

电话:023-48271297

附件: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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