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区党工委政法委),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内设机构。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综治办)牌子。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访办公室(简称:区信访办),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简称:区司法局)与其合署办公。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党工委防邪办)挂靠区党工委政法委。内设综合科、行政科、社会管理科、基层指导科、国安防邪科、司法行政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维稳科、督查复查科等10个内设科室。派驻经开区镇街基层司法所10个:万盛司法所、东林司法所、万东司法所、南桐司法所、关坝司法所、青年司法所、丛林司法所、金桥司法所、石林司法所、黑山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5个: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万盛公证处、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接待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包括:(一)负责贯彻执行政法综治、司法行政和信访稳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部署、督促、落实政法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
(三)负责指导、考核经开区镇街、部门综治、平安、信访、稳定工作。
(四)负责经开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负责经开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六)负责经开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负责经开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九)负责经开区司法相关工作。
(十)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和牵头办理上级和经开区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十一)负责信访事项的督查、复查工作。
(十二)负责信访稳定信息收集研判,提出应对处理措施。
(十三)负责经开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排查、化解社会重大矛盾纠纷,牵头协调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督促个责任单位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十六)负责经开区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调查研究群众思想动态,收集社情民意,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为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供决策服务。
(十八)完成党工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委财政预算收入金额3,380.30万元,上年结余148.90万元,支出金额3,529.20万元。与2015年度经费收支情况比较,财政预算收入增加680.84万元,支出金额增加978.64万元。
收支金额增加主要原因:(一)2016年度按区统一安排将我委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证处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管理,增加公证处人员经费及业务经费。
(二)增加项目经费支出。我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各镇街聘用人员开始由公益性岗位向非公益性岗位转变,工作经费增加;乡镇(街道)平安综治专项业务不断推广,治安巡逻电瓶车等装备购置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2016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104万元,实际支出56.63万元。2015年度财政预算“三公”经费111.90万元,支出60.88万元,减少4.25万元,同比下降6.98%。
(二)按照全区公务车辆改革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我委保留公务车辆8台,比上年减少4台,车辆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8.35%;公务接待批次减少22次,接待费同比下降2.37%。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2016年度全委运行支出共计3,52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16万元,项目支出2,254.14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610.01万元,行政运行经费219.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6.7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法律援助工作支出19.64万元,社区矫正工作支出41.05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支出37.82万元,法制建设工作支出58.82万元,综治铁路护路专项工作支出25.16万元,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资金支出181.06万元,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工作支出706.02万元,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支出316.14万元,司法救助支出22.04万元,特殊人群救助支出4.34万元。
(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公务车辆8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勤执法用车7台,合计价值101.5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共计380.84万元,无单价50万以上的资产。
(三)公证处本年度缴纳非税收入75.16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为进一步夯实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地区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和社会平安稳定,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的社区(村)专职治安巡逻员、专职社区禁毒工作人员、村和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及专职安监员。随着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村和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及专职安监员逐步转岗,现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只包含社区(村)专职治安巡逻员、专职社区禁毒工作人员。
司法救助: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的辅助性救助措施。
特殊人群救助:是指给予户籍在本区或户籍不在本区但在本区居住、就业一年以上且生活特别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人群一定标准和比例的困难救助、医疗救助等,从源头上减少特殊人员肇事肇祸、违法犯罪等涉稳问题的发生。
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指依托信息化手段,按照“地域相邻、构成相似、规模适度、方便管理”的原则,把城镇社区和农村划分若干网格单元,把区域内的所有“人、地、事、物、组织”等要素全部纳入网格,把各种社会服务管理资源整合到网格,把社会服务管理责任落实到网格,实现社情民意在格中掌握,治安防控在格中加强,矛盾纠纷在格中化解,安全隐患在格中消除,便民服务在格中优化。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综合科:48289381
行政科:4828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