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17年3月2日经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将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局更名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简称:万盛经开区旅发委),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内设机构。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旅游、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查处违反有关旅游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负责全域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2.统筹经开区旅游业的改革发展,拟订经开区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经开区相关产业部门间的旅游合作与融合发展,统筹全域旅游资源规划、开发、整合及利用;负责旅游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3.统筹培育、引导和扶持经开区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组织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产业体系;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导游队伍和特种旅游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域旅游资源的调查、评估及保护,并指导和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促进高端旅游、度假旅游、生态旅游发展;协调指导乡村旅游、体育旅游、商业旅游、文化旅游等“旅游+”融合发展工作。
5.统筹全域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产业投资和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负责对新建旅游项目规划方案准入评审,并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区(点)开发利用项目提出审批意见;研究提出旅游重点建设项目优惠政策建议。
6.对经开区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经开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依法对全域旅游市场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管理和执法机制,查处违反旅游法规的行为,优化旅游环境,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保证全域旅游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指导经开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7.拟订全域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国或地区并组织经开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推广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会活动,培育旅游品牌;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跨区域旅游合作体系;收集、发布国(境)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
8.负责全域旅游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域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9.协调推进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推动旅游服务的便利化。
10.监测经开区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全域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与评比;受理游客投诉,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
11.负责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申报工作;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的评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批年检和管理工作。
12.制定经开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贯彻执行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协调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和旅游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13.依法指导经开区旅游学术活动和行业协会工作;依法指导重庆黑山谷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及驻区旅游企业的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置6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挂内部审计科牌子)
2.规划发展科
3.法规监管科
4.安全监督科
5.招商科
6.宣传科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6个:
1.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宣传营销中心
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旅游数据中心
5.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6.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旅游应急调度指挥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单位暂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34.74万元,支出总计1,934.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4.32万元、增长41.18%,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00.7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30.36万元,增长31.40%,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0.78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33.96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0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00万元,增长13.8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44.27万元,占59.99%;项目支出563.18万元,占40.0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2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3.33万元,增长293.62%,主要原因是此项目未完工,在下年验收合格后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0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0.36万元,增长31.40%。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安排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8.68万元,增长63.4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本支出经费支出预算56万元和上级转移支付642.6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3.96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00万元,增长13.83%。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人员及人员工资有少量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35万元,增长27.7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人员及年中转移支付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3.33万元,增长293.62%,主要原因是未完工项目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20万元,占5.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9万元,增长25.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人员及社保缴费基数增长。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33万元,占2.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7万元,增长12.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人员及社保缴费基数增长。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40.29万元,占88.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02万元,增长29.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人员及上级转移支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2.63万元,占3.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7万元,增长10.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人员及缴费基数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4.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46万元,增长30.82%,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人员及人员工资有少量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5万元,增长69.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6.5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27.29万元。本年收入777.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3.82万元,增长1,122.53%,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本年支出36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71万元,增长680.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完成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6万元,下降35.4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36万元,下降32.1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7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旅游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8.75%,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25万元,下降45.8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6.39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1万元,下降42.4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1万元,下降20.0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1,0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9.6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5万元,增长69.13%,主要原因是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1.8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旅游宣传广告。
(四)特别说明。公开表中如有分项数与合计数存在小数尾数差异是四舍五入收舍导致。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八角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按照《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职能科室和人员编制规定》(万盛经开编委发〔2017〕8号),以及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旅发委在黑山镇北门村八角设立全域旅游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全域旅游投诉中心、数据中心、应急调度指挥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在八角旅游服务中心常驻人员办公,与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旅游巡回法庭一起靠前管理、一线服务。二是旅游服务质量监督队伍暗访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旅发委组建由社会各方面代表组成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队伍,每月定期对全区重点景区、饭店进行暗访。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根据暗访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旅发委每月将暗访报告下发至各景区、饭店,同时督促景区、饭店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诚信考核。旅发委每半年对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开展一次培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素质,提高暗访质量。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如有)。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八角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评价结果: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能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旅游发展的良好环境,逐步建立现代旅游治理机制,实现旅游由部门单一的行政管理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绩效评价,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宣传绩效理念,构建起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资金有效地保障了项目的正常运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86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