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规范本级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对各部门进驻、委托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对部门和单位单独设立的办事窗口以及乡镇(街道)设立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二)机构设置
行政服务中心具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处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现在编人员6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2人,科员2人。
(三)单位构成
行政服务中心属于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二级单位,内设综合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科。
(四)机构改革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在2018年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3.02万元,支出总计193.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减少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等。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3.0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9.5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减少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0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减少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等。其中:基本支出123.02万元,占63.73%;项目支出70万元,占36.2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减少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36万元,增长71.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追加人员经费预算,以及追加政务公开审批项目经费7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减少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36万元,增长71.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追加人员经费以及追加政务公开审批项目经费7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57万元,占88.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36万元,增长88.1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追加人员经费预算以及追加政务公开审批项目经费7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8万元,占5.1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2万元,占2.23%,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7.25万元,占3.76%,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4万元,增长23.9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追加人员经费预算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5万元,增加118.2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开展网审标准化以及新大厅筹建工作增加宣传费、办公费、差旅费等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补助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82.6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27.7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领导到我单位检查指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82.6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27.78%,主要原因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29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29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补助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5万元,增长118.22%,主要原因是开展网审标准化以及新大厅筹建工作增加宣传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特别说明。公开表中如有分项数与合计数存在小数尾数差异,是四舍五入收舍导致。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0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用款计划执行,实行专款专用,达到预期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万玲琳,电话:023-48266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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