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办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万盛经开委政法办函〔2022〕10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办关于
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张基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配合人民法院办案的建议》(第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对各部门、基层组织的普法培训力度的建议
该建议可行。我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纳入年度法治宣传内容,利用“万盛政法”微信公众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进行了宣传,并转发全区普法工作群,要求各级各部门进行学习宣传。下一步我办将联系万盛经开区人民法庭,利用人民调解员和“村
居法律明白人”年度培训,邀请法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配合法院工作相关规定进行专题讲座。
二、关于负责管理社区的街、镇相关部门增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使其更好地熟悉社区居民的基本情况,更好地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同时也为相关部门更好掌握社情提供帮助和参考的建议
该建议可行。我办已通过各镇街派驻司法所就此项工作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纳入村居干部学习内容,重点就配合人民法院调查、执行进行了强调和要求,并教育引导村居干部和网格员要提高意识,进一步掌握了解辖区情况,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关于对拒不配合人民法院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法院定期向政法委进行报告,由政法委纳入平安建设年度目标考核的建议
该建议部分可行。我区已将党政机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纳入了平安建设年度考核,且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每年会对行政机关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进行通报。由于平安建设考核对象是区级各部门和各镇街,对个人及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无考核和处理方式。下一步,我办将从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角度,与人民法院、相关部门、镇街等共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基层组织人员和群众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的意识素质。
四、关于人民法院对经教育仍不配合法院调查取证工作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处罚,同时向区纪委、监委报告,对其进行纪律处分的建议
该建议部分可行。经与纪工委监察室联系商议,对教育后仍不配合人民法院工作的,由人民法院抄告纪工委监察室和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其中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情节轻微的给予组织处理。
此复函已经党工委政法办常务副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万盛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办
2022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