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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日期: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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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19


整改责任单位(盖章):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24年12月18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属

区县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3CQ202405110031

万盛经开区关坝镇双坝村青塘井社附近的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煤电化园区内,有许多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及垃圾发电厂,存在噪声扰民、化工厂排放废气扰民现象。

万盛经开区

噪声

经查,被举报位置为关坝-扶欢循环经济产业园,系綦江区和万盛经开区共建的市级化工园区,规划面积5.29平方公里,现有化工企业4家,火力发电企业1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1家。

一、关于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重庆万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和国能重庆电厂有限公司在非正常工况下噪声排放异常。一是重庆万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每90天倒炉时,产生瞬时强噪声排放,持续时间约10分钟,每2年停产检修,在开车、停车时吹扫过程中产生连续强噪声排放。二是国能重庆电厂有限公司建设时对锅炉管道内部焊渣进行蒸汽吹扫和故障泄压,排放连续强噪声,煤坪道路运输和机具设备作业时,排放偶发性噪声。

二、关于废气扰民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一是重庆市綦江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在利用生活垃圾发电时,焚烧垃圾产生废气,綦江、万盛经开区、南川三地生活垃圾分别运输,部分车辆在园区内运输途中有垃圾滤液滴漏,产生臭味。二是国能重庆电厂有限公司露天煤场部分煤未进行全覆盖,有粉尘出现。

属实

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噪声、废气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一、整改情况

1、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已督促国能重庆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和重庆万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修污染防治设备,出现非正常工况时采取措施减少强噪声排放,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告知周边镇、村、社。

2、綦江区城市管理局督促生活垃圾承运单位强化生活垃圾运输环节管理,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开展再培训、再教育,在运输过程中,降低车速,确保无垃圾滤液滴漏,减少异味外排。

3、平山园区管委会已督促国能重庆电厂有限公司加强煤坪管理,已对其开展夜间专项巡查3次,巡查时未发现煤坪有装卸作业现象。

4、扶欢镇、关坝镇工作人员已深入相关村社对群众开展环保走访宣传10余次。

5、区生态环境局已于10月9日对园区四至范围内敏感点位噪声开展昼夜监测各一次,无超标现象。

6、增加道路冲洗频次,将化工路冲洗作业由一天1次,调整为一天2次,降低道路扬尘,为企业员工和周边群众出行营造干净整洁的环境。

二、处理情况

针对国能重庆电厂有限公司废气扰民的环境问题,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已于2024年5月13日向其下达了《环境问题限期改正通知书》(万盛经开环限改字〔2024〕2号),已按时完成整改。并于9月13日对其进行了复查。

2

X3CQ202405160030

来信人家住重庆市万盛区关坝镇兴隆村,距离渝筑高速15.5米,高于高速公路7-8米,高速公路通车后,噪声特别大,尤其是每天凌晨1-2点。来信人向相关部门反映过该问题,高速公路部门派员来其家中勘察过,铁发建新公司仅给来信人家室内安装了隔音玻璃,未对室外噪声采取措施。

万盛经开区

噪声

一、关于距离渝筑高速15.5米,高于高速公路 7-8 米,高速公路通车后,噪声特别大,尤其是每天凌晨 1-2 点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万盛经开区关坝镇兴隆村距离渝筑高速较近的有3家居民,经对最近一处敏感点监测,敏感点夜间环境噪声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限值,昼间环境噪声在标准限值内。

二、关于向相关部门反映过该问题,高速公路部门派员来其家中勘察过,铁发建新公司仅给来信人家室内安装了隔音玻璃,未对室外噪声采取措施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重庆铁发建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到举报人家中进行了安装隔声玻璃的勘测,未安装隔音玻璃,未对高速公路临近敏感点段安装隔声屏障。

属实

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达到相应规定和要求。

整改情况:

1、重庆铁发建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距离渝筑高速较近的3家居民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房屋窗户面积进行测量,采购隔声玻璃。于6月7日完成2户农户隔声玻璃安装,12月17日完成第3户农户隔音玻璃安装。

2、重庆铁发建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完成隔声屏障安装。

处理情况:

1、督促重庆铁发建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完成3户农户隔声玻璃安装。

2、督促重庆铁发建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扰民路段高速公路安装隔声屏障,完成后对噪声开展监测。

3

X3CQ202405240071

万盛经开区关坝扶欢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的化工企业每年检修都会有沾染化学品甚至剧毒物质的反应釜、化学品原料贮存罐、管道、阀门等设备需要更换,更换下来的废旧金属制品沾染危险废物因而也属于危险废物。而綦江区生态环境局、万盛经开区生态 环境局对这些沾染有毒甚至剧毒的废金属均未进行有效管理,导致这些化工厂为了规避监管,从来不进行申报,反而将这些沾染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质甚至剧毒物质的金属废品卖给一些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处置设施的小商贩手里以获取利益,这些小商贩又将这些废金属转到没有任何防渗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废钢堆放场地暂存,把里面的有毒有害物质剔除胡乱处理,或用水清洗,清洗废水散排。然后再将这些不满足国家对钢铁厂原料污染物控制要求情况下卖给了钢厂,导致对重庆市空气污染和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带来了很大的污染风险。请督查组督促关坝一扶欢循环经济产业园、綦江区生态环 境局、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纠正化工企业的错误方式,建立有效且长效的管理机制。

万盛经开区

土壤

经查,该举报问题位于万盛经开区关坝-扶欢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现有生产的化工企业4家,分别是万盛煤化公司、川东化工公司、鸿盛医药公司、盛创新材料公司,4家企业均取得环评批复手续,持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一、关于园区化工企业每年检修都会有沾染化学品甚至剧毒物质的反应釜、化学品原料贮存罐、管道、阀门等设备需要更换,更换下来的废旧金属制品沾染危险废物因而也属于危险废物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万盛煤化公司、川东化工公司、鸿盛医药公司检修产生的沾染化学品的化学品原料贮存罐、管道、阀门等设备未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不能直接认定为危险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未规定企业拆除的相关设施、设备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将检修产生的沾染化学品的反应釜、化学品原料贮存罐、管道、阀门等设备,识别为危险废物。

二、关于綦江区生态环境局、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对这些沾染有毒甚至剧毒的废金属均未进行有效管理,导致这些化工厂为了规避监管,从来不进行申报,反而将这些沾染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质甚至剧毒物质的金属废品卖给一些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处置设施的小商贩手里以获取利益,这些小商贩又将这些废金属转到没有任何防渗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废钢堆放场地暂存,把里面的有毒有害物质剔除胡乱处理,或用水清洗,清洗废水散排。然后再将这些不满足国家对钢铁厂原料污染物控制要求情况下卖给了钢厂,导致对重庆市空气污染和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带来了很大的污染风险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万盛煤化公司、川东化工公司按照检修方案,更换的管道、阀门和原料贮存罐清洗后,作为废铁废钢,分别外售重庆渝良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和重庆天时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2家回收公司都办理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清洗废水由企业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鸿盛医药公司更换的管道和阀门等配件清洗后暂存于场内未处置,清洗废水由企业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盛创新材料公司未更换反应釜、管道、阀门和原料贮存罐等设备。企业清洗后产生的废旧金属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但企业未向万盛生态环境局进行申报。

部分属实

加强企业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处置。

一、整改情况

平山园区管委会、万盛生态环境局通过走访形式要求园区化工企业对检修更换下来的管道、阀门和原料贮存罐等废旧金属品进行无害化清洗,规范管理台账,清洗废水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处理情况

1、万盛生态环境局要求化工企业举一反三,对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自查,并向万盛生态环境局提供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资料,规范建立台账,未经申报不得将沾染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设备及配件擅自处置。目前暂未收到化工企业处置沾染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设备及配件申报。

2、10月12日,平山园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綦江区生态环境局、綦江高新区管委会对重庆电厂和三峰环保开展了联合检查执法,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高企业守法意识。

4

X3CQ202405110016

万盛经开区体育馆旁边万盛公园大片竹林被人为砍伐种地、乱搭乱建,破坏了青山绿水,应制止和取缔,恢复原生态。

万盛经开区

生态

群众举报的点位是万盛经开区开投集团公司和万盛经开区城投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位于万东镇莲池社区万盛公园与专用铁路之间,面积88572平方米。

经查,该问题属实。周边群众在该地块上私自开垦土地,种植玉米、蔬菜等农作物约30亩,搭建临时工具棚约1200平方米,开挖粪坑113口。

属实

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监管,恢复土地原貌,确保相关区域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一、整改情况

万东镇开展现场核查,摸清种植面积、工具棚和粪坑数量,并联合万盛经开区开投集团公司和万盛经开区城投公司于5月13日发布公告,开展宣传动员,要求相关群众于3日内自行清理地上构筑物,部分群众已自行清理农作物,拆除工具棚。未自行清理的,万东镇联合相关部门已于6月30日统一全部清理。11月18日—11月22日,国资管理中心再次对该区域农作物进行清理。

二、处理情况

国资管理中心已于5月13日向万盛经开区开投集团公司和万盛经开区城投公司下发《工作提醒》,要求企业加强对所属国有建设用地的巡护和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5

D3CQ202405250070

2023年,万盛经开区万东镇新田村水落组的玉囤石厂,违法占用村内村民退耕还林的林地,用于堆放弃土,属于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曾向万盛经开区规自局、林业局递交了举报信,但至今未处理。

万盛经开区

生态

经核查,该举报问题位于万盛经开区万东镇新田村水落社,是重庆市玉囤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囤公司)堆放弃土(渣)的场地,玉囤公司持有有效的采矿许可手续。

一、关于2023年玉囤石厂违法占用村内村民退耕还林的林地,用于堆放弃土,属于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玉囤公司2023年4月与万东镇新田村水落社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未取得林地占用手续,2023年5月开始堆放矿山弃土(渣),占用林地面积8.5亩。

二、关于曾向万盛经开区规自局、林业局递交了举报信,但至今未处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万盛经开区林业部门的职能职责2021年1月划转到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2023年9月收到群众关于玉囤公司违规堆放矿渣的举报,经调查群众举报属实,于2023年9月向玉囤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玉囤公司逐步对占用林地恢复了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024年4月对矿界内占用林地向市林业局申报永久使用林地手续,目前市林业局已经审核通过并下达森林植被恢复费缴款知书。

部分属实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完善林地使用手续。

整改情况:

1、玉囤矿业已于5月31日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林业局已出具林地占用批复(渝林许可地〔2024〕315号)。

2、玉囤矿业5月30日制定了植被恢复方案,已完成苗木栽种。

3、已完成弃土场土地平整和苗木栽植。

4、11月13日,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需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地块进行了验收。

处理情况:

1、2024年5月28日,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针对弃土(渣)场违法占用林地问题,向玉囤矿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万盛经开规资责改〔2024〕59号)。

2、2024年5月28日,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对玉囤矿业进行约谈,要求玉囤矿业进一步落实企业矿山植被恢复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矿山植被恢复相关要求,制定切实有限的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6

X3CQ202405290029

来信举报万盛经开区新田村水落组50亩退耕还林生态林占堆放矿渣问题。新田村支书朱昌兵和水落组长王永秀将生态林(约50亩)租给重庆市玉囤矿业公司用于非农生产堆放矿渣弃土,且未办理用地和砍伐手续,破坏了水落村退耕还林生态林约50亩,该租地合同大概是在2023年4、5月份。投诉人曾于2023年先后向万盛经开区农林局、规资局投诉未果。诉求:请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认真调查处理。(重复投诉)

万盛经开区

土壤

一是关于万盛经开区新田村水落组50亩退耕还林生态林占堆放矿渣的问题。

经核查,部分属实。重庆市玉囤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囤矿业)于2023年5月开始在万东镇新田村水落社堆放矿山表土剥离工程产生的弃土(渣),实际占用土地面积23.4亩。经套合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涉及占用林地面积8.5亩,其中有4.8亩属于退耕还林地(已纳入林地管理)

二是关于新田村支书朱昌兵和水落组长王永秀将生态林(约50亩)租给重庆市玉囤矿业公司用于非农生产堆放矿渣弃土的问题。

经核实,情况属实。2023年4月5日,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新田村水落村民小组、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新田村村民委员会、重庆市玉囤矿业有限公司及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景星白云石矿签订四方协议,协议约定由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景星白云石矿(原重钢万盛石灰石矿于2021年11月办理注销,债权债务及其他事务均由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景星白云石矿负责)将用于弃渣回填及道路使用的78.48亩、20.555亩、0.507亩共计99.542亩转租给玉囤矿业继续履行至2028年6月30日,并由玉囤矿业承担安全、环保、复垦责任及其他相关责任。水落社于在土地租赁协议签订前,按照村民自治程序,召开了民主会议并通过。

三是关于重庆市玉囤矿业公司用于非农生产堆放矿渣弃土,且未办理用地和砍伐手续的问题。

经查,部分属实。玉囤矿业于2023年5月开始开展矿山作业,表土剥离工程产生的弃土(渣),按照专家评审、部门审查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指定的地点按要求进行弃土(渣)堆放。涉及占用林地8.5亩,未完善林地占用手续和采伐手续。

四是关于投诉人曾于2023年先后向万盛经开区农林局、规资局投诉未果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部分属实。万盛经开区农林局收到举报后告知投诉人,林业相关职能职责划转至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2023年9月初收到群众关于玉囤矿业违规堆放矿渣的举报,于2023年9月27日向玉囤矿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万盛规资责改〔2023〕58号),责令在2024年6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完善林地占用手续。已多次督促玉囤矿业逐步对占用的林地进行植被恢复。同时多次督促玉囤矿业对符合条件的部分办理手续,玉囤矿业于2024年3月1日完成报批资料组件,3月18日完成区级审查,市林业局于4月初受理报批资料,4月底市林业局审核通过,玉囤矿业已于5月31日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部分属实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完善林地占用手续。

整改情况:

1、玉囤矿业已于5月31日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林业局已出具林地占用批复(渝林许可地〔2024〕315号)。

2、玉囤矿业5月30日制定了植被恢复方案,已完成苗木栽种。

3、已完成弃土场土地平整和苗木栽植。

4、11月13日,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需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地块进行了验收。

处理情况:

1、2024年5月28日,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针对弃土(渣)场违法占用林地问题,向玉囤矿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万盛经开规资责改〔2024〕59号)。

2、2024年5月28日,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对玉囤矿业进行约谈,要求玉囤矿业进一步落实企业矿山植被恢复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矿山植被恢复相关要求,制定切实有限的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7

D3CQ202406040052

重庆市玉囤矿业有限公司在万盛经开区万东镇新田村水落组砍伐树木堆放矿渣,前期通过督察组反映后,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只是在该村水落组付之均户旁的耕地上种植了小树苗,并称该问题后续不会处理。

万盛经开区

生态

一、关于重庆市玉囤矿业有限公司在万盛经开区万东镇新田村水落组砍伐树木堆放矿渣的问题

经查,属实。重庆市玉囤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囤矿业)于2023年5月开始开展矿山作业,表土剥离工程产生的弃土(渣),按照专家评审、部门审查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指定的地点按要求进行弃土(渣)堆放。涉及占用林地8.5亩,未完善林地占用手续和采伐手续。

二、关于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只是在该村水落组付之均户旁的耕地上种植了小树苗的问题。

经查,部分属实。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2023年9月初收到群众关于玉囤矿业违规堆放矿渣的举报,于2023年9月27日向玉囤矿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万盛规资责改〔2023〕58号),责令在2024年6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完善林地占用手续。玉囤矿业先后在占用的林地上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覆土厚度和植被栽种规格和密度符合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技术规范。经现场勘验,比对2022年国土变更数据显示,重庆玉囤矿业有限公司堆放弃土(渣)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部分地类现状属于采矿用地和林地,不涉及耕地。

三、关于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并称该问题后续不会处理的问题。

经查,情况不属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主要领导于2024年5月30日到达现场督办该地块恢复和整改工作。一是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积极对接市林业局,及时取得林地占用手续的批复。二是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督促玉囤矿业按照整改方案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三是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后续跟进玉囤矿业整改落实情况对该地块进行监管,确保苗木成活率和株数保存率需达到规范标准。

部分属实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完善林地占用手续。

整改情况:

1、玉囤矿业已于5月31日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林业局已出具林地占用批复(渝林许可地〔2024〕315号)。

2、玉囤矿业5月30日制定了植被恢复方案,已完成苗木栽种。

3、已完成弃土场土地平整和苗木栽植。

4、11月13日,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需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地块进行了验收。

处理情况:

1、2024年5月28日,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针对弃土(渣)场违法占用林地问题,向玉囤矿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万盛经开规资责改〔2024〕59号)。

2、2024年5月28日,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对玉囤矿业进行约谈,要求玉囤矿业进一步落实企业矿山植被恢复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矿山植被恢复相关要求,制定切实有限的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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