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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万盛发布森林“禁火令” 即日起至10月10日 禁火区域内禁止烧灰积肥 野炊 烧烤等用火行为

日期: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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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于7月17日正式发布森林“禁火令”。

据了解,此次“禁火令”生效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禁火区域为全区所有林区和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禁止以下六类行为:燃放烟花爆竹、玩火、放孔明灯等;烧香、点烛、烧纸钱等;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烧杂草、烧灰积肥、烧荒烧田等农事用火活动;其它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森林禁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其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并严格执行扫描二维码进出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和妨碍检查。对违反“禁火令”的单位及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同时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及时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9或12350。

(刘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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