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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相关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日期: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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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2-07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区疾控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7日4时起,将我区万东镇左岸阳光小区7号楼、塔山社区翠屏路16号附3号三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1. 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

2. 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请市民朋友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强化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

未尽事宜,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万盛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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