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 >涉农补贴领域信息公开 >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石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11-21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5-11-21

各村:

根据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2025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万盛经开农发〔20254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石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石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2025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万盛经开农发〔202545号)要求,为做好我镇补贴兑付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各村、社必须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二)补贴依据。根据区管委会批复意见,本次补贴依据:确权耕地面积计算。

(三)补贴标准。经各村202412月自查修正后锁定上报的面积作为我镇2025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全镇锁定面积:18208.803亩,全镇涉及兑付补贴农户:2860户。按76.9亩标准进行补贴。

(四)补贴程序。根据锁定补贴耕地面积和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各村加强审核监管责任,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实行审核把关,在镇、村、社全面公示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测算金额等核心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镇,镇做好启动发放程序,全过程做好公示图片等影像资料及工作台账的建档留存。耕种村社集体机动地,补贴给种地农户(需提供镇村两级及规划自然资源所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村社与农户双方签订的委托代耕代种协议等关键佐证依据)。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

(一)加快补贴方案实施。我镇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2025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万盛经开农发〔2025〕45号)要求,及时制定2025年石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加快推进组织实施。。

(二)严格补贴资金兑付。对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7天后未出现举报等情况,同时群众对公示内容无异议,上报至镇,镇级方可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于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将需兑现到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对于补贴未能成功发放的农户,各村要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调整发放信息,做好相应调整记录,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补贴工作职能职责。各村负责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村、社补贴工作人员的审核责任,做好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工作。

(二)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各村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利用村务公开栏、发放资料、社员微信群、大喇叭等多种方式、渠道,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补贴信息公示,把“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到户,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

(三)做好补贴信访受理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村应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针对群众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引发的信访问题,务必切实履行职责,将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调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做好2026年数据备案工作。各村要落实好审核责任,认真做好耕地面积核实工作,经镇、村、社三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数据需是拟享受农户签字确认(附件)〕,务必于20251231日前,完成本村次年享受补助农户基础数据上报工作。

石林镇农业农村岗联系人:徐家鑫电话:023—4835809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万盛生态环境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