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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镇2020年露天禁烧秸秆工作方案

日期: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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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根据区农林局《万盛经开区2020年露天禁烧秸秆工作方案》(万盛经开农林发〔2020〕4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依法禁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秸秆禁烧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实现对本镇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最大限度减少秸秆露天焚烧。

二、禁烧区域

石林镇全域范围。重点是省道公路干线两侧2公里范围内以及重点区域、人口聚集区。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宣传教育。镇林业站、各村护林员要充分利用禁烧巡回车、广播、横幅、展板、《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宣传,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干部和群众的环境保护、护林防火等意识。

(二)抓好巡查检查。实行联防联控,建立镇、村二级联动管理责任工作机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在白花奥陶纪、茶园风电路重点区域增强巡查力量,深入村、田间地头进行巡查暗访,及时阻止露天秸秆焚烧行为,消除隐患。

(三)严厉打击违法焚烧行为。要高度重视露天禁烧秸秆工作,切实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发现的露天焚烧秸秆苗头要快速处置,对已发生的焚烧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和扑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露天禁烧秸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王涛兼任组长,分管领导犹春其兼任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万承学、林业负责人尤正勤、工作人员李达福、王桦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调度和指导。

(二)规范档案管理。做好工作计划、措施保障、法规宣传、巡查记录、违法处置、秸秆焚烧当事人信息及现场照片等资料的归档管理。

(三)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结合各村实际,深入田间地头对秸秆还田、秸秆饲料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行全面指导和宣传。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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