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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镇庙坝村特色商铺招商实施方案

日期: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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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21

一、商铺情况

该商铺位于奥陶纪景区西门观景平台处,距西门停车场100余米,规划建设特色商业店铺总面积为369.70㎡,总摊位31个,分为一二类。一类属于综合摊位,共计14个,位于中间位置,占地面积150m2,每个规格约2*1.2米;二类属于独立门面,共计11个,占地面积160m2,其中:13m2 六个,15m2二个,11m2二个,10m2 一个。

二、招商方式

(一)资格条件。面向社会,以自愿报名为原则,所有人员均有资格参与,原有商户在同等 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二)招商方式。采取定价的招商方式,以缴纳定金时间为准,先到先得,租完即止,若出现二人以上同时报名并看中同一商铺的情况,则采取抽签的方式来决定租赁权。

(三)原则上一人可以租赁多个商铺。

三、商铺租金

(一)一类摊位均价4500//个。

(二)二类独立商铺租金一览表

编号

面积

租金/

备注

1号商铺

13.47

6500


2号商铺

13.21

6000


3号商铺

11.02

5000


4号商铺

11.59

6500


5号商铺

13.83

8000


6号商铺

15.48

8500


7号商铺

15.29

8500


8号商铺

10.21

6000


9号商铺

13.68

8000


10号商铺

13.68

8000


11号商铺

13.85

8000


(三)租金交纳方式:报名后5日内签订协议并一次性缴纳1年租金,逾期未交视为放弃,定金不予退还,且门面收回村委会。

四、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管理

(一)履约保证金收取

报名时租赁一个商铺需交纳定金3000元,签订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管理

1.租赁期满,无争议,全额退还(不计利息);租赁期内若拖欠水、电及卫生管理等费用或损坏房屋(包括外观),其所涉及的费用均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未按规定签订协议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规定

(一)租赁门面后,不得私自转让;如需转让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村委会,村委会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无效,村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所有参与商铺经营的商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商铺经营管理制度及本村村规民约,服从统一管理,不能扰乱市场正常经营,一切以服务游客为目的,实现共赢。因承租方原因影响景区形象的,村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商家必须在签订租赁协议后1个月内完成各项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并完成装修,按期开业。

(四)保持原有商铺建筑风貌、风格。若造成损坏的,承租方依法进行赔偿,且村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水、电费及商家自行承担的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

(六)租户需遵守门前六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包安全)。

(七)租赁期最低为一年,合同到期次年村委会可根据市场需求,调整门面租金,上、下浮动不能超过月租金的10%,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户享有优先租赁权。

六、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058日起报名,所有门面出租完毕截止。

(二)报名地点:庙坝村村民委员会。

(三)报名受理小组

组长:冯世林

成员:陈光英,负责商铺咨询相关工作。

严先惠,负责收款,登记。

丹,负责收集资料。        

(四)提供的材料

报名者需携带3000元现金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农商银行卡复印件,有法人资格的请携带法人资格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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