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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835H/2024-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青年镇
[ 成文日期 ] 2024-11-02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重庆市綦江区青年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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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31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青年镇人民政府内设10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行政编制31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2023年年末单位实有在职人数27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943.09万元,支出总计1943.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7.34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调标,增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青年镇财经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专项、2021年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奖补项目等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94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7.34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调标,增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青年镇财经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专项、2021年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奖补项目等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3.09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94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7.34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调标,增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青年镇财经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专项、2021年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奖补项目等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630.46万元,占32.5%;项目支出1312.63万元,占67.6%;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43.0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7.34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调标,增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青年镇财经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专项、2021年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奖补项目等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92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调标,增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青年镇财经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专项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88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调标,增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青年镇财经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专项等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92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调标,增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青年镇财经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专项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88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调标,增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青年镇财经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专项等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03万元,占4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9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调标。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2.98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厉行精简节约,压减了公用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9.59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

4城乡社区支出82.97万元,占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8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

5农林水支出490.52万元,占3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

6住房保障支出102.48万元,占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49万元,增长133.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27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6万元,下降73.3%,主要原因是厉行精简节约,压减了公用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37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66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9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42万元,增长15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特色小镇项目等项目经费。本年支出49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42万元,增长15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特色小镇项目等项目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1万元,下降58.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3万元,下降36.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处置一辆运维费较大的公务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下村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桥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万元,下降6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处置一辆运维费较大的公务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2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处置一辆运维费较大的公务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等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67.2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精简了参会人员,减少了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是开展多样化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66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厉行精简节约,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9.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9.5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水韵山居-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清扫保洁等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661.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有利于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等效果,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等效益有了总体把握,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新冠疫情防控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0万元,绩效评价发现了库存防疫物资量较大、部分防疫物资已过期、防疫物资采购存在计划不合理、部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等主要问题,提出采取盘活利用方式归类整理物资、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加强审核把关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爱军023-483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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