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前的指导、介绍、培训、技能鉴定、登记、办证以及流动人口就业服务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等相关服务等职责;
2.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授权、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按照三定方案,本单位未设置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3年减少16.1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3年减少16.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9.2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6.1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9.9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6.0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23万元,比2023年减少1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3万元,比2023年增加19.9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8万元,比2023年减少36.08万元,主要原因是镇域级基本民生专项项目相应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临聘类人员工资及保险等待遇。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2024年新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收费。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对应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是根据国家、市及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职责及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对应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魏春燕 联系方式:023-48335006
附表: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