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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镇生育服务登记办事指南

日期: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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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1-27

一、适用范围:《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经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

二、办理条件:

(一)夫妻共同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登记一孩、二孩、三孩;再婚夫妻再婚前所生育子女不合并计算登记孩次。

(二)依法再生育子女的,根据共同生育的存活子女数孩次进行再生育登记。

(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市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办理生育登记。

三、申办材料:按要求如实填写生育登记表单内容并承诺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自取、快递公司收费送达

七、咨询方式:023-48262488

八、监督投诉渠道:023-48269176

九、办理地址和时间: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八角社区金竹路1号卫生健康办公室

十、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2: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进程:即办件

十二、结果查询:现场查询、网上查询

十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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