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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制度让城镇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日期: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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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6-29

“感谢政府给我们发放的廉租房租金补贴,减轻了我们租房的负担!”日前,领到我区廉租房租金补贴的戴晓莉感激地说。

戴晓莉今年47岁,家住东林街道和平村社区。戴晓莉高度近视,无法正常工作,其丈夫长年打零工,无稳定收入,儿子在读小学,一家人生活十分困难。在无钱购房的情况下,戴晓莉一家选择租房住。

根据2020年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戴晓莉一家符合领取要求,她和丈夫每月分别可领取廉租房租金补贴110元。今年1-6月,两人领取廉租房租金补贴1320元。

戴晓莉一家通过领取租金补贴改善住房条件是我区实施廉租房住房保障的真实写照。

区保障房管理中心负责人王勇介绍,廉租房租金补贴,是当配租房源分配完毕后,在暂无房源分配的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的租金补贴。此举旨在缓解城镇住房困难群众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经济压力,让其实现住有所居。

 “廉租房租金补贴是我区实施廉租房住房保障举措之一,是一项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的民心工程。”王勇说,为把这项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从今年起,我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调整了申请时间和发放方式,并更加严格审核程序。具体而言,在申请时间方面,从每年下半年申请调整为随时申请。在发放补贴方面,从一年一发放调整为每季度发放。在审核方面,接到申请后,先由镇街联合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入户调查、初审、公示,接着由区保障房管理中心联合民政、公安、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7个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再在政府网站和报纸上公示,做到公平公正。

据悉,今年1-6月,我区为41户困难家庭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2.99万元,助力困难家庭改善住房条件。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为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员发放补贴,力争做到城镇困难群体住房基本保障全覆盖。

申请廉租房租金补贴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标准是840元),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二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是申请家庭取得我区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区实际生活居住满1年。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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