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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827N/2024-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丛林镇
[ 成文日期 ] 2024-11-02 [ 发布日期 ] 2024-11-02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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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02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负责法制、编制、武装、人防、人事以及综合协调、文秘、保密、档案管理等职责。

2.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民宗侨台以及群团工作。

3.主要负责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落实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决议决定;负责辖区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各级人大代表、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处理镇人大日常工作等职责。

4.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招商投资、科技工作等职责。

5.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工作、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6.主要负责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7.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

8.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责。

9.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救灾抢险、水旱灾害防治、防火、震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职责。

10.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区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明确1-2名群团综合岗位承担。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723.14万元,支出总计1723.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8.72万元,增长69.8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72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8.72万元,增长69.8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3.1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72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8.72万元,增长69.8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73.54万元,占39.09%;项目支出1049.6万元,占60.91%;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23.1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8.72万元,增长69.86%。主要原因是丛林镇美丽宜居示范乡镇项目经费、丛林镇2023年财经协同支持镇乡发展奖补资金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72万元,增长11.04%。主要原因是增加丛林镇财经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02万元,下降8.06%。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支出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72万元,增长11.04%。主要原因是增加丛林镇财经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02万元,下降8.06%。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22万元,占5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7万元,下降22.37%,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支出及综治平安专项、公车购置维护专项、群团活动专项等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9.26万元,占20.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6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保险计提基数调整及社区组织经费保障减少等。

(3)卫生健康支出28.85万元,占2.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保险计提基数调整等。

(4)城乡社区支出13.2万元,占1.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经济社会发展专项支出。

(5)农林水支出180.2万元,占18.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2万元,增长80.2%,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财经协同支持镇乡发展奖补资金等。

(6)住房保障支出31.41万元,占3.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5万元,下降37.2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6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69万元,下降50.71%,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0万元,增长508.33%,主要原因是增加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资金。本年支出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0万元,增长508.33%,主要原因是增加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8万元,下降64.6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和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万元,下降14.1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5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1.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到本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49.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2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4.1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未安排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64.71%,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培训人员人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3.69万元,下降50.71%,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7.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18 %。主要用于采购生产设备、工程建设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049.6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疫情防控经费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0万元,绩效评价发现了个别防疫物资采购不合理;库存防疫物资量较大,部分防疫物资已过期;部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单位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等主要问题,提出采取盘活利用、过期作废等方式,对库存防疫物资集中归类整理;加强物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要求进行采购;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款项报销和支付审批,加强审核把关;充分考虑绩效指标的可量化性、数据的可采集性、方法的可操作性、目标的可实现性、绩效的可考核性,设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罗琳 023-4833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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